白銀:舉報生態環境違法 最高可獲萬元獎勵

為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安全的違法行為,近日,白銀市生態環境局和白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白銀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獎勵作出規定,凡經查證屬實的舉報,可獲得5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獎勵。

該《辦法》明確群眾可通過電話、網絡、微信和來信來訪4種途徑舉報該市4種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3種較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和2種一般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並立案查處的,舉報人可按照一般、較大、重大3個舉報級別獲得500元、5000元、10000元相應的獎勵。及時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線索,有效避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且案件當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舉報人可獲得10000元的獎勵。如果舉報的行為不屬於已明確的9種,但經生態環境部門判定屬於嚴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也可實施獎勵。對同一舉報對象同一違法事實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者。舉報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排汙單位再次涉嫌違法排汙的,可以繼續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可再次獲得獎勵。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王萬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