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三个关键

2018年10月26日刑诉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句容市检察院

聚焦侦查、起诉、审判三大环节,立足诉讼监督职能,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高效运转。2019年至2020年3月,适用率达同期起诉数的93.3%。

【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三个关键


诉前注重关口前移

引导督促侦查机关规范适用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制度推行初期侦查机关及侦查人员适用意识不强的问题,主动通过案件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执法共识。同时,采取专项排查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19年3月,该院对侦查机关建议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发现有34起案件侦查人员未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享有的诉讼权利,遂依法发出类案检察建议,要求及时纠正并建议在讯问笔录及权利义务告知文书中增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内容。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在及时纠正上述问题的同时,调整修订相关法律文书模板,并在公安机关信息网发布,要求侦查人员严格执行。

二是强化受案审核。由该院案件管理部门与公安法制部门建立常态联系,并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依法写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相关情况。同时,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加强对起诉意见书、讯问笔录等的比对审查,对公安机关是否依照规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重点把关。

三是深化值班律师制度。2018年11月该院联合司法行政机关会签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值班律师工作站,明确派驻值班律师在岗时间,并对外公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见证签署具结书等服务。同时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该院刑检部门及时总结制度存在的缺陷,深入分析研判,细化值班律师职权清单,为值班律师提前准备阅卷光盘,创造会见条件,确保值班律师的案件参与度。

【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三个关键


诉中健全运行机制

彰显检察机关在制度中

主导地位

一是深化精准量刑。推动员额检察官从幅度量刑建议向精准化量刑建议的理念转化,对于实践中疑难复杂案件的精准量刑,与法院召开案件讨论会议,针对量刑计算步骤、确定基准刑、量刑情节运用及附加刑适用等操作难点进行深入探讨,谋求共识。2019年10月11日两高三部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该院精准化量刑比例明显提升,现已形成以“精准化量刑为主,幅度量刑为例外”的量刑建议制度。

二是强化自愿性审查。对于侦查机关建议适用认罪认罚案件,该院要求承办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侧重讯问是否自愿认罪、到案经过、侦查机关取证过程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等方面,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同时也防止案件出现“伪自愿”、“冒名顶替”等情形。

三是加强释法说理。该院积极运用“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一方面,对于在侦查机关未认罪认罚的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疏导,发现有认罪认罚意愿的,及时反馈侦查机关,并督促其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侦查机关固定证据、认定犯罪事实提供方向。另一方面,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细致审查案件,运用精准化量刑制度,让犯罪嫌疑人切身体会到认罪认罚制度带来的红利,消除犯罪嫌疑人内心疑虑。

【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三个关键


诉后强化监督审查

彰显依法从宽的法治文明理念

一是加强裁判文书审查力度。注重对案件的诉后跟踪监督工作,刑检部门承办人利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对收到的裁判文书及时比对,重点核查法院适用认罪认罚情况,并对裁判文书的表述规范提出建议,确保认罪认罚案件裁判文书的规范化。

二是强化说理服判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全面释法说理的同时,要求承办检察官结合庭审情况,再次向被告人强调审判环节继续认罪认罚可能获得的从宽处理结果,并向其确认是否认罪认罚,引导被告人自愿接受量刑建议的判决结果,提升一审服判率。

三是坚决遏制无理由上诉。刑事检察部门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被告人事后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被告人具有意图通过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获得较轻刑罚,再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认罪动机不纯的行为。2019年度该院依法对3件认罪动机不纯的案件提起抗诉,有效遏制了被告人的不良行为,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三个关键


作者:高鹏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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