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有3.1萬億,為什麼用不掉還不分給老百姓?

這些年來年來,我國外匯儲備增長速度突飛猛進,儲備規模規模雄冠全球,最高峰時曾接近4萬億美元。2019年外匯儲備也有3.1萬億。面對這相當大的一筆錢,有人忍不住提議,與其讓鉅額外匯儲備趴在央行賬上“閒置”,不如拿出一部分來分給老百姓,尤其是用於幫助那些收入不高生活困難的群體。

你看,一方面社會上有許多人因為貧困、失業、疾病等困難“沒有錢花”,另一方面人民銀行又手握超過3萬億美元的巨資“沒有花出去”,橫豎怎麼看都覺得不盡合理,應該考慮進行適當調劑。全國有14億人口,平均下來,每人還能領到兩千多塊錢呢!


中國外匯有3.1萬億,為什麼用不掉還不分給老百姓?


然而,出發點好的想法,未必就是正確的想法,因為背後往往是對基本原理的誤解。“把外匯儲備分給老百姓”的想法,就是對貨幣基本原理的誤解。

不妨先回顧一下我國鉅額外匯儲備的來源。俗話講“家裡有糧,心中不慌”。一國官方持有一定數量的外匯儲備,基本目的是為了保證該國擁有足夠的國際清償力,主要是用於進口支付和償付外債,從而保證宏觀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此外,外匯儲備還可以用於防禦開放條件下的貨幣投機攻擊,這方面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是上世紀90年代發生的英鎊危機和泰銖危機,由於官方所持外匯儲備“彈藥不足”,市場投機力量最終得逞狠狠賺了一筆。

但外匯儲備不是本幣,並不能由本國銀行體系通過開展相關資產業務憑空記賬創造出來,更不會從天而降,而是需要設法從國外弄過來。

改革開放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出口創匯”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一個熱門詞彙,講的就是當時國家外匯資源較為稀缺,因此有必要動員各方力量加快發展對外貿易,通過出口商品和服務,從國外換回外匯資源。當然,除了出口創匯,能帶來外匯資源流入的,還有吸引外商直接投資(FDI)、舉借外債、境外發行股票,甚至在國際市場賣出黃金等。

得益於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國很好地抓住了國際產業梯度轉移、加入WTO等重大戰略機遇,國際收支持續多年保持“雙順差”,這帶來了源源不斷的外匯資源流入。

但有人可能會問,持續流入的外匯,為什麼基本是由人民銀行集中持有呢?這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我國較長時間都實施強制性結售匯制度,民間留存外匯的比例和金額受到嚴格管束;二是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較長時間都呈單邊穩定升值走勢,這給市場主體形成了結匯“趕早不趕晚”的一致預期,其中還包括一些資金流入中國純粹為了套匯賺錢。

市場主體將通過國際收支獲得的大部分外匯,賣給商業銀行結匯為人民幣,這從貨幣基本原理上看,是商業銀行在資產端憑空記賬購買外匯,同時在負債端直接創造出存款貨幣。而商業銀行基於政策要求和頭寸管理的考慮,又將購進的外匯轉賣給央行,從記賬上看,是將資產端持有的外匯,轉換為持有央行直接創造出的人民幣基礎貨幣(也就是銀行資產端持有的準備金存款)。

多年來,正是通過上述“外匯輸送鏈”,央行持續淨購入外匯,累積形成鉅額外匯儲備,同時大量創造基礎貨幣。央行外匯佔款渠道,曾一度是我國基礎貨幣供應的絕對主力,甚至貢獻率超過100%(即其他的基礎貨幣供應渠道合計淨回籠)。

多年來,正是通過上述“外匯輸送鏈”,央行持續淨購入外匯,累積形成鉅額外匯儲備,同時大量創造基礎貨幣。央行外匯佔款渠道,曾一度是我國基礎貨幣供應的絕對主力,甚至貢獻率超過100%(即其他的基礎貨幣供應渠道合計淨回籠)。


中國外匯有3.1萬億,為什麼用不掉還不分給老百姓?


說完外匯儲備的來源,再說外匯儲備的使用。這有兩種情況:

1.民間從央行購匯,用於支付或留存。

不難理解,外匯儲備作為央行資產,在形成時嚴格對應有等額的基礎貨幣,資產、負債兩端賬務保持平衡。如果民間因為國際收支活動或自主留存需要用匯,即上述流程反過來,商業銀行從央行購匯,則央行資產端的外匯儲備、負債端的基礎貨幣會等額減少(消失),同時商業銀行資產端的準備金存款減少、外匯增加。如果客戶又從商業銀行購匯(對外支付或留存現金),則商業銀行資產端的外匯、負債端的客戶存款將等額減少(消失)。

也會有一些特別的安排。比如,國家2006年決定成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時,其操作模式是由財政部發行1.55萬億元特別國債,通過商業銀行“過手”後(主要是迴避《人民銀行法》的限制性規定,即央行不得直接認購國債),從央行賬上購出2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交由中投公司經營投資。需要注意的是,這一等額置換對應的是央行資產端一增一減,賬務繼續保持平衡。

2.外匯儲備在央行賬上,由央行來經營投資。

說實話,錢多反而不易投資。一是配置壓力大,畢竟要找到足夠的良好品種。我們知道,好東西總是令各路資金趨之若鶩,咱們能否配置到以及能配置多少,往往頗費周折。二是主體太醒目,規模龐大的主權投資,無論投到哪兒一舉一動都會引人注目,甚至會受到投資之外因素的干擾。三是盈利壓力大,外匯儲備投資,安全性、低風險肯定是第一位的,但盈利性也有要求,若出現投資虧損就不好交代了。

從相關公開信息看,由央行承擔的我國外匯儲備投資,主要去向是美國國債等低風險的品種,投資收益情況總體良好。但由於公開信息有限,我們還無法得知有關外匯儲備投資的具體操作主體、品種分佈、期限結構、幣種結構、盈虧金額(包括統一折算為美元或折算記賬為人民幣時的匯兌損益)等細節情況。


中國外匯有3.1萬億,為什麼用不掉還不分給老百姓?


好了,最後回到本文主題。如果將央行持有的部分外匯儲備當作“救助款”,拿出來分配給需要幫助的老百姓,首先就會面臨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資產端外匯儲備少了,而其他科目概無變化,這種情況下,如何實現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賬務平衡?若非要減記相關科目以求平衡,應該減記誰的?

或者這麼說,如果外匯儲備減少,必然要求央行資產端其他相關科目等額增加,或負債端相關科目等額減少,而絕不能是單式記賬或“收支思維”下的減少。

另外一個現實問題,如果真的將央行持有的部分外匯儲備拿出來分給老百姓,老百姓拿到外匯後,又賣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再賣給央行,這意味著發生了“二次結匯”,以及存款貨幣和基礎貨幣的又一次創造。如此循環往復,貨幣秩序必然受到嚴重影響甚至陷入混亂。

直接將央行賬上的外匯儲備分給老百姓,肯定行不通。但如果將外匯儲備投資所獲得的部分收益(央行對直接投資損益和匯兌損益如何記賬似無公開信息),用於相關民生項目幫助困難人群,倒是一個可考慮的現實選擇(照理也應該是納入財政預算間接進行)。但這與直接分外匯儲備,已屬於兩個不同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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