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天干物燥,农村由于防控火灾能力薄弱,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极易发生火灾。
为确保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专业人员特别提示大棚防火注意事项!
一、塑料大棚不得建在高压电线下。
二、大棚周边严禁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
三、大棚内外不得堆放易燃物质。经常检查稻麦草(秸秆)堆垛,防止其发生自燃;农药、化肥等分开存放,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
四、棚内作业使用明火时,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烟囱要安装防火帽,防止飞火引燃大棚;不要用炉火给大棚升温,应在大棚外设置加温设施,由管道向内部供热。
五、禁止在棚内使用高温照明设备。大棚内所用的灯泡应低于60w,且灯泡与棚顶距离应大于60cm。
六、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配齐相关灭火器材。确保大棚周边消防车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 。
另外,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1. 提高防火意识和能力、每个大棚内必须配备1-2个灭火器。
2. 及时更换老旧电源线路,不私自接连电源线路,棚内必需的电器设备请专业人员安装。
3. 在棚内安装视频监控,严防人为放火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