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检察院助力59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6万

嵩明县检察院助力59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6万

嵩明县检察院供图

4月21日,记者从嵩明县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嵩明县检察院联合县人社局为59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的16万元工资,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今年3月,施某某、蒋某某等59名农民工向嵩明县人社局投诉起某某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调查,起某某从2016年10月起租用冷库经营蔬菜配送,先后雇用了59名农民工为其从事蔬菜打包、搬运下车、出库装车等工作,因起某某经营管理不善,两年后出现亏损负债,累计拖欠施某某、蒋某某等农民工工资合计80余万元。

嵩明县检察院助力59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6万

嵩明县检察院供图

了解情况后,嵩明县人社局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责令起某某支付工资,同时,根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发的《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将这一情况通报县检察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民行检察人员介入调查处理,并要求全程跟进监督。

4月17日下午,嵩明县检察院与嵩明县人社局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同时对起某某释法说理,精准解读即将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会后,在嵩明县检察院与县人社局的通力协作下,争议双方达成了共识,促成了起某某当场向59名农民工先期支付16万元工资,并明确了支付剩余工资的时间表。

云南网记者 李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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