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拿了一些好处,被抓到后,会被没收个人非法所得吗?有什么依据?

少侠一号


要把那个“吗”去掉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还要有相应的罚金和判处有期徒刑。

能在这里提问这么严重问题的,是能够证明有足够的胆量敢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立哥说财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针对个别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者,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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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被列入刑法的罪名,刑法里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条文。

税务局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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