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关于实施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监督的通告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关于实施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监督的通告


为树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公正、公平、廉政执法形象,实现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通过开展思想作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与群众现实生活联系最密切的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一、监督范围

(一)未按规定审批条件、范围、时限、程序等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及其他违反服务承诺的;

(三)行政许可受理过程中未进行一次性告知或要求重复提供申请材料,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不履行法定职责,未按照环境监管执法规定执法的;

(五)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依法处置、查处不及时或选择性执法的;

(六)对辖区企业监管不力,疏于监管,导致企业因监管不到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七)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案情,导致错误定案或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

(八)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及其他有价证券,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其他高消费活动,为其许可事项违规提供便利,或采取其他手段侵犯监管对象权益的。

(九)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在生态环境领域关联企业、第三方公司、中介机构任职、入股、收受报酬的或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事业单位指定咨询服务机构、推销环保产品、引荐环保设施运营单位等有偿中介活动,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补助费等相关费用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 微播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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