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主義者可以得瑟了:原來兩千年前的古人就支持過夫妻平等!

世界上存在過多種多樣的夫妻制度: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一夫一妻制等等。

文明大發展的今天,除了在某些特定民族群中,絕大部分國家奉行的還是一夫一妻制度,並將此制度寫入了婚姻法裡面。

這當然要歸功於自由平等思想和女權意識的興起和傳播。

女權主義者可以得瑟了:原來兩千年前的古人就支持過夫妻平等!

不需諱言的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在很多的文明國家中,女性一直是沒有自己的獨立地位的。她們不得不依附於男性,擁有的只是一種從屬地位。

在基督教裡,《聖經》明確記載:夏娃只是亞當的一塊肋骨。依附性一目瞭然。

拿中國來舉例就更是不言自明。在中國古代,皇帝“後宮三千”,就是一般男人也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則“烈女不事二夫”。多麼赤裸裸的不平等!

女權主義者可以得瑟了:原來兩千年前的古人就支持過夫妻平等!

我們經常看那些爾虞我詐的宮廷劇,知道皇帝的後宮三千都是分了等級的。

皇后是第一等,貴妃是第二等,一般的妃子是第三等,後面的就是什麼昭儀啊才人啊常在啊等等,還有很多。

其實,這些等級名號並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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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裡面說:妃者配匹之言,非有尊卑之異。其尊卑殊稱,則《曲禮》所云“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是也。

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妃”這個字是“匹配”之意,跟尊卑等級無關。要談尊卑等級的話,那麼《曲禮》裡記載的才是:

天子的妃稱作——後。

諸侯之妃稱作——夫人。

大夫之妃稱作——孺人。

士之妃稱作——婦人。

庶人之妃稱作——妻。

“以上因其爵之尊卑為立別號,其實皆配夫,通以妃為稱。”

可見每個男人都有自己的妃,“妃”字本身不表示尊卑。只是男人在社會中的地位不同,與他匹配的“妃”的名號才不同。

女權主義者可以得瑟了:原來兩千年前的古人就支持過夫妻平等!

以上這段話,漢代的大學者鄭玄為它作了更為詳細的解釋。

鄭玄以為:“後之為後,蓋執治內事在夫之後也;夫之言扶,言能扶成人君之德也;孺之言屬,言其系屬人也;婦之言服,言其服事人也;妻之言齊,言與夫齊等也。庶人之賤,見其齊等也。

鄭玄認為:

“後”之所以叫做“後”,是因為她在丈夫背後管理內部事務;

“夫人”的“夫”是“扶”的意思,是說“夫人”可以幫扶諸侯君主完滿他們的德行;

“孺人”的“孺”是“屬”的意思,是從屬於人。

“婦人”的“婦”是“服”的意思,是服事、侍奉於人;

“妻”的意思是“齊”,是說和丈夫齊等。庶人因為太過低賤,連支配他的妻子的權力都沒有,所以和妻子是平等的。

從鄭玄的話可以看出,其實,“夫妻”二字,才是真正從一開始就平等的。至少在理論上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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