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房山法院法官進村
處理了一起同宗兄弟
因百年老宅相鄰關係糾紛。
糾紛雙方本是同宗兄弟,
宅院南北相鄰。
哥哥家住北院
弟弟家住南院
南院的房屋已有180餘年歷史,其中北房因年久失修而垮塌。
春節後,兄弟二人都沒有外出,
便商量決定將南院翻建成新房。
不料,家住北院的哥哥卻提出,
弟弟打算翻建的南院北房的北牆
超出了其原來位置,
侵佔了兩家之間預留的
30釐米的房屋滴水,
並以此為由阻止弟弟建房。
五年前,弟弟家北房還未垮塌時,雙方因為兩家這30釐米的空間就打起了官司。
當時,弟弟一家認為,哥哥家南房房簷超過了滴水範圍。後來,經承辦法官調解哥哥鋸掉了房簷得以化解那次糾紛。
此次事發,
因拆房時沒有固定證據,
雙方並未訴至法院,
但經司法所、調解委員會、
村委會等多個機構
調解了十餘次仍未能解決。
司法所聯繫房山法院,
決定聯合調解。
房山區人民法院在得知目前可以通過疫情防控檢測監控入村調解時,便帶領審判組驅車進了山。兩個小時後,經過5處疫情防控服務崗,終於在嚴格完備的防疫措施下來到現場主持調解。法官從鄉俗民情入手,以兩家四代人比鄰而居百餘年的歷史出發,勸導雙方勿因這幾十釐米的夾道疏遠了多年的鄰里親情。
最終,經房山法院、司法所、調解委員會多方努力,原被告雙方表示願意各退一步,初步達成調解意向。
今後,
房山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
基層組織群眾關係密切優勢,
紮實開展訴源治理工作,
從源頭息訴止爭,
及時發現並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努力爭取在司法職能發揮過程中,
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來源丨房山法院
編輯丨李馨亞 烏日娜
審核丨郭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