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安徽高院通报表扬了全省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单位及个人,烈山区人民法院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这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

烈山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法院学术研究工作,将开展学术调研作为指导审判执行、提升司法能力的有力抓手,加强学术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物质经费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切实提高干警实证研究的能力和素质,一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优秀奖。领导重视,率先垂范。院党组高度重视学术调研工作,重点部署,狠抓落实,统筹协调,为调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院自上而下形成良好的调研氛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广泛发动、积极组织落实,调研科精心策划,注重调研总结和成果转化,举办学术论文写作经验交流以及专家授课辅导等活动,确保了参赛论文的整体质量。注重挖掘,讲究方法。及时发现和培养有写作潜能和爱好的干警,结合自身专长和工作实际,确定选题,认真撰写,反复修改,不断提高论文质量。健全机制,强化激励。修订出台《烈山区法院关于加强调研信息工作的规定》,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学术调研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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