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在集體荒地上種植竹子,成林後被偷砍且挖掉,能得到賠償嗎?有何依據?

用戶8559512351738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我也是農村的,我們農村這邊也是有這種事情發生的。

1.農村裡的荒地如果集體種植的,我們是得不到賠償的,我們這邊就是這樣的,我們這邊水庫邊上水下降了,然後人們都在邊上種樹,然後幾年後,樹也長大了,水把樹也淹了,那些人也不會去找,也得不到賠償的,這樣就大大浪費了我們的財產,我們要種植屬於自己的地方。

2、集體的都比較亂,如果是個體的,肯定會得到保障的,希望我們要好好保護自己的領域,那樣我們也可以得到法律與國家相應的保證。

3.大家一定要從正當利益去下手,不做一些無用功,還有一些不理智的事,最後的傷害會是自己造成的,努力做好自己就好,加油





鄉村航航


如果村集體土地一直閒置,你利用起來也是一件好事,起碼是美化了環境,也屬於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應該得到表彰,就像荒山開墾一樣,肯定會得到獎勵,畢竟這是一件理過裡面的大好事,你所說的偷砍,你能找到人嗎?如果能找到肯定依法依規處理,情結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一般的偷到也會拘留罰款,關鍵問題是能找到人嗎?

如果統一規劃竹子被挖掉肯定也得賠償,不要認為沒有拿承包費,關鍵是已經形成了事實承包關係,你的行為是一件善舉,絕對應該表彰,所以挖掉肯定會賠償,不管你形沒形成和村裡的承包關係,關鍵是這是善舉。更是一件偉大的綠化工程,荒地變良田,應該給予大獎。

只要涉及到綠化和公益都受法律保護,這和拿沒拿承包費沒有關係,總有人抬槓,他沒有拿錢,他的東西就是集體所有,我們就應該分享,絕對不對,現在國家鼓勵荒山開墾,人家開墾的荒山你私自砍伐就違法,雖然是集體土地,但是人家付出的勞動。

荒地利用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既美化了環境,從而又帶來了收益,這不是公報私囊,更多的是一種奉獻,這是一種偉大的精神,所以希望大家用善良的眼光看世界。

雖然土地是集體的,但是人家利用了,肯定會得到村委會的認可,不然開始他也辦不成,村民也沒有提出意義,這就形成了一個事實,所以應該得到保護,我們不能強詞奪理,就像有些人沒有辦結婚證一樣,孩子都有了,最後就形成了事實婚姻,明白嗎?


山東海哥


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這裡面有兩個法律問題,一個是你佔用集體荒地種植竹子的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一個你種植的竹子被人偷砍是否涉嫌違法犯罪,能否得到賠償的問題,當然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簡要解答如下: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九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你佔用集體所有的荒地的行為是違法的,屬於非法佔用集體土地的行為;

2.非法佔有集體土地的法律責任: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雖然你佔用集體所有的荒地不符合法律規定,但是你所種植的竹子依然屬於你個人的財產,他人偷砍並挖掉竹子的行為明顯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如果金額較大的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案金額未達到數額較大的行為時,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訴,向對方索賠。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幫得到你,如果有其他疑問可以在評論下方評論或者私信,關注我,讓你更懂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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