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號為(2020)粵03執1826號顯示,努比亞技術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157933元,立案日期2020年4月18日。此外,據(2020)粵03執327號顯示,努比亞技術有限公司於今年1月15日已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879347元。
兩次標的總共合計2037280元。
如果不是因為這次被列為被執行人,估計有很多網友跟筆者一樣,似乎早已經忘了這個品牌了。
先提一下這個“神奇”手機公司的起源
(1)公司註冊於2001年(企查查提供查詢信息)
(2)努比亞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於2012年,隸屬中興子品牌
(3)努比亞(手機)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於2015年獨立運營,中興控制主要股權,蘇寧入股,後期蘇寧內部股權分裂,最終還是中興把控。。。(股權問題自己查,不想查了)
2、“努比亞”零碎的信息
(1)理念:be yourself,本人喜歡努比亞的這句話,雖說這句話在英文中不是很美
(2)旗下系列:Z、My(布拉格系列)、X、M、N和紅魔六個系列,除了M系列是線下銷售,其他線上線下都有,主要是線上銷售。還有和中興的合作機型,忽略了。
(3)業務範圍覆蓋中國、北美、南美、北歐、俄羅斯、東南亞、印度等市場。(文段來自百度,懶得打了)
筆者不忽略努比亞這麼多年來所做出的“努力”,但也不能否認努比亞這個品牌從始至終都攜帶著那種低調且失敗的氣質。
翻看了一下知乎一段16年的評論,有網友給出總結,廣告力度不夠、設計固步自封、系統飽受詬病、發佈太晚先機盡失。
如今看這段評價,確實如此,自身原因加上外部激烈競爭,努比亞一直都不能跳出小眾的魔咒。筆者估計市場的存在感連錘子或許都不如呢。金立、美圖、錘子相繼隕落,魅族、360危機重重,行業的成熟使得所有不努力的小品牌都到了生死關頭,
接連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努比亞的未來,連筆者這外行都擔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