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心都碎了,網友的評論亮了!

12月1日,深圳一女子牽著一4歲女孩過斑馬線,並抬手示意前方車輛禮讓。該車不但沒減速,還將女孩捲入車底碾壓致死。據深圳交警 初查,張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通過未停車讓行是事故原因。

深圳交警心都碎了,網友的評論亮了!

現在網友的評論就是兩邊倒,一就是罵小女孩的媽媽心真大,車都那麼近了還要強行拉著小女孩過馬路,都在責怪這個女的怎麼當媽媽的。二就是評論大都是怪司機,因為這是人行道,應該車禮讓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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