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53.5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0,798.0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911.01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723.30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3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2,5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931.99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9,885.8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38,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423.0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77.7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5,486.5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4月1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7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1.50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3.20亿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50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1.70亿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根据2019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75,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9年累计使用闲置资金循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5,4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5,4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73,5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5,5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68,000.00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2,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40,500.00(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益507.02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产生收益84.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产生收益423.0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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