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043 證券簡稱:廣州酒家 公告編號:2020-020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A股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元(人民幣,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31.55%。

在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前,如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轉增)總額。並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一、利潤分配預案內容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潤647,045,294.12元。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19年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00元(含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403,996,184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121,198,855.20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31.55%。

如在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註銷/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註銷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轉增)總額。如後續總股本發生變化,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會意見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並同意將本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該利潤分配預案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相關規定,且充分考慮了公司現階段的盈利水平、現金流狀況、經營發展需要及資金需求等因素,充分保障股東的合理回報,有利於公司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需要。獨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該分配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監事會認為,該分配預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其決策程序合法、合規,有利於公司可持續發展,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監事會同意該分配預案,並同意該分配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綜合考慮了公司發展階段、未來資金需求及長遠發展等因素,不會對公司每股收益、經營現金流及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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