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不準和他玩”

身處兩個省兩所小學的兩個一年級學生,老師在班級宣佈:“不準和他玩!”一個是學生家長說的,另一個是學生描述的,我都是親耳所聞。不知道還有沒有人瞭解這種情況,是各地都有的普遍現象嗎?

不準和他玩,算一種教育懲戒吧。如果是您的孩子受到如此懲戒,會是什麼感受(認真體會)。當我聽到後,心裡難受,不僅要問:老師您殘忍嗎?是因為什麼要這樣對待一個“性本善”的孩子?是他們學習不好拖了你的後腿,還是他們違反紀律不聽教育,或者是他們經常欺侮同學?

如果是教育懲戒,就可以這樣實施:某小朋友因為搶玩具違反秩序,或者欺侮同學……(總之一定是因為與同學相處不當的行為一時又不改正等,其他錯誤行為不可以)所以老師要求其他同學暫且在一天內不要和他玩,直到他改正錯誤為止。這樣才是教育懲戒,小朋友都知道因為什麼,有期限,有改正的期待、要求和機會,老師同時還要加以引導。

無論如何,不能糊里糊塗給孩子判精神上的無期徒刑,宣佈以後沒有解除處罰的期限,最後甚至是不了了之。這樣對當事的孩子和班級其他小朋友都是一種無名的傷害,在班級集體中,大家的自由無形中受到到一種禁令的限制,孩子眼中的孩子本不該那麼憎惡的。

不僅是一、二年級學生,聽說在幼兒園都有,甚至還有老師對孩子進行責罵和體罰的。他們還是個孩子,最多是調皮一點,給老師您帶來一點麻煩,對懵懂無知的這些孩子,您怎麼能下得了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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