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老員工追討捐給清華的2億股,專家、律師怎麼說

王石率萬科員工向清華大學捐贈2億股萬科股票後,圍繞該事件的爭議持續發酵。


4月28日,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10名萬科老員工聯合署名,公開致信清華大學,要求清華大學退還前期獲贈的2億股萬科股票。


在這封信中,萬科老員工代表認為,日前王石代表公司員工向清華大學捐贈的萬科企業股,在股權歸屬、捐贈程序、捐贈者動機目的等方面存疑。


公開信的署名者之一、原萬科深圳地產公司總經理車偉清表示:“我們認為王石沒有這個權利代表我們捐贈屬於老萬科員工的股票權益。避免清華大學介入到我們老員工與萬科關於股權結構糾紛的問題。”


萬科老員工:正在追討2億企業股


4月28日上午,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10名萬科老員工聯合署名,公開致信清華大學,要求退還屬於萬科全體員工的2億萬科股票。


這10名萬科老員工包括:


原萬科深圳地產公司總經理車偉清;原萬科監事、集團財務部副經理左健秋;


原萬科北京公司總經理鄭小文;原萬科廣西北海公司總經理蔣嘉固;


原萬科醫療器械公司總經理高建明;原萬科精品公司總經理羅敏;


原萬科總部技術部部長李耀輝;原萬科總部進出口報關員葉志敏;


原萬科總部第二任車隊長付亞軍;原萬科總部第三任車隊長周橋先。


信中指出:“萬科企業股(職工股)這一糾結了我們長達32年之久的鉅額資產,差一點就被王石和萬科企業股中心以公益為名,將其中的2億萬科股票捐贈給清華大學了。”


上述萬科老員工在信中提出,要求清華大學退還被王石和萬科企業股中心捐贈的2億萬科股票。“我們認為,萬科企業股存在太多不確定因素,例如股權歸屬存在爭議、捐贈程序存在問題、捐贈者動機目的存疑、捐贈者涉嫌私吞企業股以及未經過專業機構審計等等。若清華大學執意接受此項疑團重重的捐贈,恐怕會涉嫌接贓和共同侵權。”


車偉清告訴記者,之所以寫這封信,是因為老萬科人認為現在這個時候一定要提前告訴清華大學,他們正在追討萬科老員工1988年上市公司的企業股,也就是職工股權益的權屬問題,避免清華大學介入到老員工與萬科關於股權結構糾紛的問題。關於此事下一步進展,車偉清介紹,正在走法律訴訟途徑,會有專業律師團隊介入。


據車偉清自述,她於1984年6月左右進入深圳現代科教儀器展銷中心(萬科的前身),後於2001年離開,供職萬科17年,離開萬科時的職務為深圳萬科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兼法人代表。


車偉清同時告訴記者,此次給清華大學寫公開信,是原萬科100餘名老員工共同做出的決定,為此老員工代表於4月27日開了一天視頻會議,經過不斷討論修改後,委託前萬科員工、房地產專家韓世同執筆。


韓世同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證實了上述公開信的緣由,他表示:“自己過去曾在萬科短暫任職,此次企業股本身與自己關係不大。自己之所以參與此事,主要是想促成萬科儘快把企業股的相關疑問解釋清楚,合法合規解決企業股分配問題。”


萬科企業股中心捐贈股票惹爭議


4月2日,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萬科企業股中心”)與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簽署了捐贈協議,將企業股中心的全部資產2億股萬科股票捐贈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用於設立“清華大學萬科公共衛生與健康學科發展專項基金”。根據當時的萬科股票收盤價,此次捐贈股權市值約53億元。


對於這筆捐贈的初衷,萬科創始人王石當時表示:“這是全體萬科人心願達成的時刻。今天萬科企業股中心把所有資產2億股萬科股票全數捐贈給人類的公共衛生與健康事業,對於萬科企業股資產來說,這是它最好的歸宿。”


不過,對於王石的上述說法,市場很快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其中,韓世同實名舉報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簡稱“萬科企業股中心”)和王石侵犯萬科全體員工權益一事,更是引發了市場熱議。


韓世同認為,萬科企業股中心無權將全部資產2億股萬科股票捐贈給清華教育基金會,應該召開員工代表大會重新審議,根據審議結果來執行。為此,他接連在網上發佈了《致萬科集團、清華大學的公開信》和《告萬科新老員工書》,並向證監會和廣東證監局等單位寄出了舉報信。


針對此次萬科老員工的最新動作,中國證券報記者向萬科方面進行了求證。截至發稿,萬科方面尚未作出正面回應。


不過,一位接近萬科的人士說,事關這麼一大筆資產的使用,肯定有合法合規的考慮,萬科的法務和董辦不至於如此粗心。退一步來說,如果一定要重新搞員工投票,決定這筆資產的使用方向,也會通過。再退一步說,就算這筆資產退回來,且不說如何在新老員工中公平分配,單說如果將這些集體資產劃到個人口袋,也會在社會輿論上造成更大問題。在全球抗擊疫情的當下,本著初心,將其捐贈用於抗疫是最好的選擇。


不過,在此前萬科向記者提供的一份資料中,萬科曾對公司企業股的“前世今生”作過相關解釋。


這份資料寫到:萬科企業股的前世今生是一群普通人長達36年舍與得的故事。1984年萬科成立,1988年,萬科成為中國第一批股份制改造企業,改造完成後60%為國家股,40%為企業股。作為特定歷史階段產物,根據當時規定,企業股的使用可由企業“自主決定”。當時同類股改企業多數將企業股分配給了創始團隊,但以王石為首的萬科創始團隊,選擇將企業股交由職工委員會(後更名為萬科員工代表大會)管理,成為全體員工共同持有的資產,相當於員工集體股。


2011年1月5日,王石給全體萬科員工寫了一封題為“給2011一個禮物”的信,號召萬科員工把這筆企業股資產貢獻給社會用於公益事業,隨後萬科員工代表大會一致通過上述決定。


捐贈是否合法合規?

學界尚無定論


對於此次捐贈是否合法合規,在學界和業界也存在不同觀點。此前,有媒體報道,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股份制和公司問題專家劉紀鵬教授認為,從萬科的具體情況來說,在上面的理論背景下,這種集體所有制模糊不清。非得給這個集體一批股權,誰能享受,怎麼表決,分紅以後怎麼共同享有,誰來代表?這些問題都難以在法律上解釋。


不過,隨後劉紀鵬發佈聲明稱,表示不能接受相關媒體“以我之口,定性王石是擅自捐贈”,“我主要從歷史和法理的角度對28年前中國股改企業存在的企業股和企業集體股現象及伴生的普遍性問題進行了剖析。”


萬科老員工追討捐給清華的2億股,專家、律師怎麼說


不過,北京雍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光耀認為,按照企業股管理中心章程規定,理事會為企業股中心的決策機構,有權決定將企業資產用於公益事業。


陳光耀表示,從公開信息來看,首先,經2011年員工代表大會審議、批准,企業股已經確權至企業股管理中心。其次,根據企業股管理中心存續情況及章程規定,企業股中心作為獨立法人,有權處置企業股資產。經理事會審議、批准,企業股中心將企業股資產捐贈給清華大學用於公共衛生事業,符合企業股中心章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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