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給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她變心了……想過好日子……軟硬兼施地逼我”

這是在「李星星被性侵」案件爆發不久後,

鮑毓明借媒體之口為自己“維權”的幾句話。

每一句都刷新著我們的底線和認知,

每一句都透著噁心和腐臭,

讓人作嘔。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我們永遠無法估量,

人性究竟可以多麼醜惡和黑暗。

就比如,

一個48歲的成年男人通過各種誘騙手段,

與14歲幼女發生性關係,

是洗不掉的事實。

李星星在整場事件中是受害者,

也是不爭的事實。

但仍舊有個別媒體和一些所謂的“人證”跳出來,

用極其曖昧低廉的筆觸和不負責任的口吻,

試圖描繪出一部《洛麗塔》的愛情故事,

杜撰一部 「14歲心機仙人跳少女和44歲傻白甜法律高管」的言情小說,

企圖讓整個案件出現疑似反轉的跡象???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14歲的女孩對48歲的大叔愛而不得”……

真的,能說出這句話的人,

我相信她不是真的只有壞。

一個14歲的女孩,她到底知道什麼呢?

雖然最高檢公安部門也已經介入,

但正如李星星的代理律師所說,

案件比媒體披露的情況更加複雜。

鮑毓明利用了自身作為律師的優勢,

深諳如何利用法律漏洞知法犯法,

到了最後,往最樂觀地想,

他的罪行量刑應該也不會太嚴重。

甚至還有可能因為證據鏈不完整,

連定罪都十分困難。

但是,我們願意相信輿論的力量

更應該堅信司法公正,最終會為女孩討回公道。

只是,在呼籲審判之餘,

我們不應該再忽略這幾個問題:

01

作為父母,

我們是否給予了孩子足夠的關注、愛和尊重?

父母,家庭,永遠是孩子的第一道防線!

猥褻兒童前科犯曾講述了自己的誘騙過程

以及如何一步步實施犯罪:

1.確認家庭狀況

2.確認社交狀況

3.給予特別關注

4.誘騙實施犯罪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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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來源:人人視頻

比起那些在父母足夠關愛中成長起來的開朗小孩

那些內向、孤僻、單親、不受父母重視、跟家庭有矛盾的孩子

更容易成為他們的誘騙對象

也更容易被誘騙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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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為採訪者問題


李星星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案例,

一步一步被瓦解掉心防,然後被誘騙。

02

性教育是否真的到位?

她姐一定要重申下性教育的重要性,

男孩女孩都需要被正確引導和對待!

不得不說,在這個依舊是“談性色變”的社會,

中國孩子的“性教育”現狀雖有進步,

但卻還遠遠不夠!

我想很多人都一定經歷過,

小時候跟父母一起看電視的“尷尬時期”,

演到禁忌畫面時,爸爸媽媽往往以一句

“小孩子不要看這個”或者簡單粗暴換臺來結束這種尷尬。

他們依舊秉承著“性教育會教壞孩子”的觀念,

卻忽略了性知識匱乏給孩子們帶來的危害和後果。

其實正如馬伊琍所說,

“早一點了解自己和異性的身體 早點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

破除神秘感 ,摒棄羞恥感,

就會更早勇敢地面對想利用孩子的無知進行施害行為的壞人”。

家長應該嚴肅且認真地對孩子進行性教育和性犯罪的科普,

幼兒園、學校也應該開設相關課程,

將很多危險和傷害扼殺在搖籃裡。

03 警惕熟人作案

我們不能否認的是,

如今很多的兒童性侵事件都是熟人作案,

甚至幾率早已遠遠超過了陌生人。

自己的表哥、叔叔、繼父、鄰居……

甚至是親生父親!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她姐印象最深的是微博上一個女孩說

自己曾告訴媽媽被表哥傷害了

媽媽卻說她在撒謊

所以,還是那句話

認真聆聽孩子的訴求吧!

用愛和尊重代替打擊和不信任

父母的一時缺席,可能會釀成終生的遺憾!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還好有媽媽及時制止和引導”


04

警惕披著高學歷和光鮮職業的人渣


最近,一件件受害者案例都在提醒著我們,

“比禽獸更可怕的,是那些披著光鮮人皮的禽獸”。

的確,我們的高考制度會篩掉很多學渣

卻篩不掉人渣

而讓人最打怵的,也恰恰是那些有文化的人渣

高知精英群體犯罪頻頻發生,

鮑毓明利用媒體和法律讓我們見識了,

當一個罪犯具備法律知識,還會鑽法律空子時,

是多麼可怕。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他曾寫過一篇文章

講述了關於我國法律關於幼女保護法方面的一些不足

還義正言辭地說,

“一定要儘快立法,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可乘之機”

諷刺的是,幾年後的今天,

我們終於明白,

原來他就是那個“有特權的人物”。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鮑毓明曾發表過性侵幼女相關文章片段截取

除了懂法律,還懂得利用輿論。

利用媒體唱出一種“缺愛女孩索愛不成反作妖”的論調。

整個施害過程是一步步精心算計過的,步步為營。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當然,這種洗白套路我們也不是第一次見到了。

把施害人和受害人的關係總結為金錢、情感關係,

再化為私事逃脫法律制裁。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

一次次地刷新著我們的三觀。

可那些沒有背景、沒有錢也沒有權的人呢,

就活該受害嗎?

鮑毓明這次如果全身而退了,

今天他在李星星身上嚐到的“甜頭”,

會不會明天試用在張星星、王星星……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這張照片真的諷刺!

赤裸著上身的惡魔背後

是可愛的芭比娃娃和純真的小女孩的畫


這還不是最噩夢的!

有網友爆料了一張律師群的聊天記錄截圖,

你真的無法想象,

這樣一群平時滿嘴”正義”“公道”的人,

帶著踩在法律邊界自由行走的優越感,

把鮑毓明視為“業界楷模”。


不管是口嗨還是真有此意,

能說出這些話的人,

都絕非善類吧。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不僅僅是這次的“鮑毓明”們,

前不久轟動國內外的韓國“N號房事件“主犯之一”趙主彬,

也是一名成績優異、多次獲得獎學金的好好學生,

他曾多次參與公益活動,幫助孤兒、殘障人士,

這個對他人施予性剝削的犯罪者,

也曾撰寫過一篇《如何防範性犯罪》的文章。

再往前推,

是披著“北大三好學生”“學生會主席”“保送”等優秀外衣的牟林翰。

4月11日中午,

那個被他長期精神控制的女友包麗

去世了……

具體事件不再贅述了

她姐之前已經詳細寫過(想了解可以移步鏈接包麗自殺事件發生後,我希望所有女孩都好好看一下這篇文章)

牟林翰的種種行為真的令人髮指!!!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高智商人渣,披著各種光鮮亮麗的外衣,

運用著不同卻也雷同的作惡手段,

讓人毛骨悚然!

05 法律的完善


隨著「鮑毓明性侵養女事件」的曝光

有記者調查並牽出了一整個「網絡送黑產業鏈」

在各種QQ群、論壇和社交網站中

私自送養孩子的的信息層出不窮

有的孩子標價20萬

有的孩子還沒出生就已被預訂“領養”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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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都說”虎毒不食子“,

可事實往往總會打破你的認知。

鮑毓明無疑是罪大惡極的

但李星星的媽媽就沒有責任嗎?

真的,為人父母不需要考試,

是一件太可怕的事情。

孩子最無助可憐的地方,

也在於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

整場事件中,只有孩子是唯一的受害者,

幼年時期也並沒有成熟的認知能力和健全的人格,

“從被歧視、被出賣,到被性侵、被拋棄,

她從來沒體驗過正常的愛情和生活

戀童癖的一點‘關懷’,都能讓她戀戀不捨”。

反覆被侵害、洗腦、再到自殘自殺行為,

被扭曲的世界也難以復原了……

如果可以,希望能以販賣人口為鮑毓明和李母定罪。

雖然這很難。

另外,有人提出提高“特殊強姦罪”年齡,分三檔:

“對與不滿14歲女孩發生性行為的,直接定強姦罪,不問是否明知年齡;

對與14至不滿16歲女孩發生性行為的,除非確能證明不知年齡,否則即按強姦罪論處;

對與16至不滿18歲的,如果是女孩的特定關係人,如家庭長輩之於家庭成員、教師之於學生、醫生之於患者等,利用了優勢地位引誘發生性行為的,應認定為強姦。”


其實,正如羅翔律師所說,“限制也是為了保護”。

不管是身體還是思想、人格

未成年都應該受到我們的保護啊!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反轉?

最後

我們期待案件水落石出,陽光可以照進黑暗,

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在陽光下長大。

希望這個社會再對女孩子們好一點

人渣再少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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