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制度的一些理解

目前笔者在整理管理制度,对制度间关系一直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中,经拜读【澎湃新闻】发布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之间的关系是啥》,有些拨云见日的感觉。

制度也是层级的,各项制度的制度如同法律体系一样,从法律角度看制度,对于如何把握制度间关系,就如之路明灯。

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三类,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

这是从法的渊源而言的: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为上位法,它之下生效的为下位法。

比如说宪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宪法就是上位法,因为其他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其他的法律如刑法民法就是下位法。

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原则:指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原则主要适用于位阶具有高低之分的规范。


关于公司制度的一些理解


公司制度,服务于各个管理层级,所以制定的相关制度的也不一样,有些为管理过程服务,有的为管理决策服务,有的为规范行为,有的为操作指导。可以参照下面这个职位表,看下哪些层级需要什么制度来支撑。


关于公司制度的一些理解


从制度方面看“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可以把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有些制度是根本制度,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有些基本制度,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有些制度为重要制度,战时制度,保障公司当前目标的落实。可以利用天地人三才来看待三种制度的关系

  • 根本制度是管总的、管全局的制度,为三才中“天”。
  • 基本制度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为三才中“地”。
  • 重要制度不是一般制度,对维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推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遵守和执行,为三才中“人”。
  •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推动着企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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