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死囚吃斷頭飯時,囚犯看到碗裡有塊生肉感激不已

古代封建社會推行“仁政”,對生命極為看重,官府處決犯人,則基本會選擇在秋分之後入冬之前,這是因為要順應天意,萬物都在此時逐漸凋零,處斬罪犯正好是順其自然,所以在影視作品展,往往會出現官員判處罪犯秋後斬首的情節。至於處斬當天,也有許多繁雜的規矩,比如行刑一定要在午時三刻(即11點45分),除這個時間點以外的時間都不適合。

為什麼古代死囚吃斷頭飯時,囚犯看到碗裡有塊生肉感激不已

古人認為午時三刻是一天之中陽氣最盛的時候,選在這個時間行刑可以避免罪犯冤魂再次回到人間禍害他人。對於負責行刑的劊子手,官府的要求也非常高——砍頭並不像影視劇所演的那樣一刀兩斷即可,恰恰相反的是,在明清以前,劊子手必須要為死者保留全屍,頭身不能完全分離,犯人死時不能遭受太大痛苦,這就很考驗劊子手的手藝了。

為什麼古代死囚吃斷頭飯時,囚犯看到碗裡有塊生肉感激不已

所謂斷頭飯,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春秋五霸”之一的楚莊王最先制定“斷頭飯”這一規矩,讓士兵在臨死之前能夠好好地吃人世間這最後一頓飯,他的這一做法逐漸衍生到死刑犯身上,並被很多國家效仿。到了宋朝的時候,官府規定這頓臨行飯不得低於5000文銅錢標準,按照當時的物價,這已經算是非常豪華了。

衙役們通常會在犯人碗裡面放上一塊生肉,這個奇怪做法源於民間傳說。相傳人死後會被牛頭馬面引到地府,閻王批准轉世輪迴的話就要上奈何橋,然後到孟婆那裡報道。孟婆身邊有一條極為兇狠的惡狗,這塊生肉此時就可以派上用場,原來這肉並非是給犯人吃的,而是讓犯人以此免遭惡狗干擾。所謂“好狗不擋道”,有了這塊生肉,犯人轉世輪迴想必也會容易一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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