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应聘时被要求保证“怀孕主动辞职”,生育和工作只能二选一?

“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小孩?”“生几个小孩?”每一个应聘工作的女性似乎都逃不过面试官的这三个问题。


面试官盘问倒也还好,重庆一网友在找工作时,还被对方要求写一份一旦怀孕就立即辞职的书面保证书。


难道女性在生育和工作之间,只能被迫二选一?


01保证“怀孕主动辞职”


28岁正处于“身强力壮”的黄金年龄,按理说找工作不是什么难题,可对于尚未生育的女性来说,一切都显得异常艰难。


近日,一位网友的找工作经历引起了广泛关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也再一次被提及。


女子应聘时被要求保证“怀孕主动辞职”,生育和工作只能二选一?


据了解,该网友在某酒店的应聘,虽然是被选上了,但却被酒店经理要求得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书后才能入职。


对此,该网友认为女性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去年结婚,今年28岁,就是因为没有生小孩,找工作就要这么被对待吗?那么五险中的生育保险要来有何意义?”



02职场上的隐性歧视


虽说这个世界上男女平等,但是在职场上,性别歧视现象却时有发生。


处于婚育年龄的女性,常常不被公司选择,就算被选择了,也会因怀孕失去晋升机会,甚至被直接开除。


为了逼怀孕女性离职,公司还会进行恶意调岗,将其安排到工地、厕所等岗位上班。


女子应聘时被要求保证“怀孕主动辞职”,生育和工作只能二选一?


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怀孕主动辞职”事件又再一次掀起网友对女性权益的争论。


不少网友认为,酒店的做法就是性别歧视。


“上班就不能怀孕生孩子吗?女性都应该在家生了一胎二胎再出来重新找工作?一旦怀孕就会遭到公司和同事的嫌弃,是公司本质上就没有给女性尊重。”


在一片议论中,还有为企业辩护的声音:“企业又不是慈善家,你不愿意签,换一家不就完了。”


这一部分网友认为,用人单位本身就是要趋利避害,如果保证书是在双方同意下签署的,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03该如何维权?


这份保证书到底合不合理呢?事实上,法律早有相关明确说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表明:“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也就是说,企业是不能要求员工写这种保证的,这种保证是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就算写了也不具备合法效力。


女子应聘时被要求保证“怀孕主动辞职”,生育和工作只能二选一?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歧视现象经常存在,大部分女性也不懂得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如果因为女性要生孩子就要把女性从职场上开除,那女性所背负的生育压力也太大了。所以,无论是否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当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生育权利。上述网友就是通过投诉的方式,让该单位受到了相关处罚,自己的问题也得到了相应解决。


如果工作和生育只能二选一,那以后还会有职场女性选择生孩子吗?

(图片来自网络,请作者与本号联系,以奉稿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