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本文,你還會對各種保險傻傻分不清楚嗎?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各種疾病如心腦血管病、惡性腫瘤的發病率也在逐年上升,人們的保險意識也在慢慢增強。相信很多朋友在給家人配置保險的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加上目前眾多的保險公司推出來品種豐富的保險可供選擇,更增加了我們選擇的難度。筆者以個人經驗談一談配置保險的基本原則,希望看過後能讓你對保險有更加清晰的認識。本文僅介紹純消費型保險,對於價值投資者來說,保險就由純消費型保險來負責保障,投資功能與保險需劃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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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平時常見的人身保險品種,主要有壽險、醫療險、重疾險、意外險。

壽險

壽險是保障全殘或身故後經濟責任的保險,在被保險人全殘或身故後賠付保額。說句白話就是隻有被保險人全殘或死亡保險公司才賠付,主要意義在於補償被保險人家庭責任,如家庭未償付的房貸、車貸、子女大額教育支出等,作為家庭經濟來源支柱的家庭成員一定要配置壽險,配置的額度一般應至少為家庭年收入的5倍左右。無家庭經濟責任的子女不需要配置壽險。

醫療險

醫療險是在被保險人因疾病住院發生醫療費用後,作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的補充,報銷剩餘醫療費用。醫療險屬於報銷型保險,即需個人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其賠付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險作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障的補充,應列為家庭成員的保險標配。

近兩年隨著互聯網保險的推出,出現了醫療險中的網紅品種:百萬醫療險,其保額一般在200萬元以上,不限制醫保用藥,對於特定的疾病保額還會進一步提高,性價比非常高。醫療險需給每一位家庭成員配置。

在醫療險中有一種特殊的保險類型,被稱為防癌險,其特點是僅針對惡性腫瘤進行賠付,適用於因年齡或健康因素無法購買重疾險的中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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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

指針惡性腫瘤或可造成被保險人重要器官功能損害或死亡的重大疾病的給付型保險,其區別於醫療險的最大特點在於,重疾險對於被保險人一旦確診或滿足某些特定條件後,保險公司即按照保額將資金一次性賠付。其意義在於被保險人一旦確診重大疾病,家庭有足夠的資金去治療疾病,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家庭的收入損失及其他家庭成員的誤工費等費用支出。一般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昂貴,普通家庭很難在短時間內籌集一大筆資金用於治療,很多家庭不得不變賣家庭住房,重疾險就是這種情況下對被保險人進行一次性的大額經濟補償來幫助被保險人和家庭渡過難關。重疾險需給家庭經濟支柱成員和未經濟獨立的子女配置,對於老年人重疾險性價比並不高,甚至存在保費保額倒掛,可考慮以醫療險和防癌險替代。

意外險

意外險是針對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造成的住院治療或殘疾、身故給予的補償,其主要包括兩大部分:意外傷害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殘疾或身故保額賠付。如因交通意外(非第三方造成)、燒燙傷、跌倒等意外傷害造成的住院治療費用,在醫保報銷後的部分可由意外險報銷。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造成殘疾或身故,也可由意外險根據保險條款進行賠付。

意外險需給每一位家庭成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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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未成年子女配置意外險時需注意,為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防範道德風險的發生,保監會對未成年人身故保額做出了明文規定:對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按以下限額執行:1.對於被保險人不滿10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2.對於被保險人已滿10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保險的作用是分散和轉移風險,在家庭成員出現疾病、意外傷害時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持,幫助家庭渡過難關。同時也是我們投資事業的有力保障,可以使我們的資產在疾病和意外面前免遭滅頂之災。

以上就是我們給家人需要配置的主要人身保險險種,對於購買保險的一些注意事項和原則,筆者會在另外的文章中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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