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钟!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每年春种、秋收时节,农用车、货车载人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但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安全隐患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后果。

近日,吉林省乾安县境内就发生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

4月15日5时30分,吉林省乾安县境内503国道286公里处,自西向东行驶的奥迪轿车与自东向西行驶的夏利轿车及小型货车三车相撞起火。截止目前,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据媒体报道称,小型货车的车斗外面用防雨布遮盖着,里面搭载着15个前往40公里外的地方种植洋葱的农民。另据乾安县当地一名农场负责人介绍:“春种和秋收时,用小货车拉人的情况比较普遍,经常从早上三点多就开车拉人,晚上再送回家中……。”

吉林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钟!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图1:事故现场还原(来源:新京报)

吉林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钟!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图2:小轿车和小型货车被烧焦

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农用车、货车等车辆本来是只能用来开展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但在实际中,违法载人现象普遍存在,且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YiYa小编搜集了两起典型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 农用车违法载人,车辆侧翻坠山坡致12死11伤

2019年5月12日,浙江台州温岭一辆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温岭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时侧翻,坠至路侧约4米深的山坡下,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

吉林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钟!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图3:农用车侧翻路侧4米深沟

◆ 货车违法搭载13人,侧翻致3死11伤

2018年9月25日,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古丁镇,陈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非法搭载13名扫墓人员,在急弯下陡坡路段时,驶出马路外碰撞房屋后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

吉林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钟!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图4:货车侧翻致3人死亡、11人受伤

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 农用车、货车等车辆不得载人

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 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首先,农用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农用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其次,农用车安全性能较差。农用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最后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农忙时节,农业生产活动增多,农作物运输频繁,但也要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切勿贪图方便而搭乘货车、农用车,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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