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生錢、強取豪奪、逼迫下級 ……揭祕曲靖一干部的貪腐之路

“我對不起組織,我辜負了組織的培養……”

站在庭上受審的馮建平真誠懺悔

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作出深刻檢討和反思

檢察機關認為

案發後,馮建平認罪態度較好

具有悔罪表現,自願認罪認罰

其家屬極力配合

主動退賠贓款

建議酌情從輕處罰

以權生錢、強取豪奪、逼迫下級 ……揭秘曲靖一干部的貪腐之路

馮建平系曲靖市交通運政管理處原處長,在擔任處長期間,其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申辦駕校、爭取客運線路經營權等方面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人民幣100萬元。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後,黨中央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重拳反腐、懲貪去惡的情況下,馮建平仍不知敬畏、膽大妄為,不收斂、不收手,我行我素,懷著在“最後一班崗”撈上一把的貪念,將處長的權力發揮到極致。

獨攬大權

他開始琢磨以權生錢之道

2012年底,馮建平離開麒麟區越州鎮鎮長的崗位,被調到曲靖市運政處當處長。在他的主持工作下,全市駕校市場日趨火爆,很多人因此盯上了馮建平手中的權力。麒麟區行程駕校負責人熊某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5月的一天,熊某再次來到馮建平的辦公室,三邀三請後,馮建平最終同意了熊某的邀請,兩人一同來到熊某開設的某飯店內用餐。

貴人駕到,熊某拿出最好的飯菜笑迎座上客,吃飽喝足後,馮建平滿意地離開,熊某趕緊起身送行。馮建平發動車子時,熊某將事先用報紙包好的5萬元現金放進了車輛的副駕駛室,並說“請處長把我申辦駕校的手續批一下!”“我會盡量辦理。”馮建平朝他一笑,便開車離去。

看到馮建平收下“紙包”,且面帶笑容地回話,熊某知道,應該有戲。果然,10多天後,他順利拿到了《道路運輸經營準建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他迅速購買了40輛捷達車作為教練車,開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熊某想方設法給馮建平送錢是有原因的。之前,熊某多方“活動”,欲在麒麟區越州工業園區申辦一家駕校,但他開辦駕校的越州鎮橫大路的國營良種場不屬於工業園範圍,根本不符合申辦條件。

然而,在馮建平召開處長會議、“專門研究”後,熊某順利申報了計劃,並通過區、市、省運政部門的審核以及驗收,最終在審批後順利開業。

這次飯局是馮建平當上處長後撈到的“第一桶金”,看到“掙錢”如此輕鬆,馮建平琢磨著,如何長期利用手中權力操縱集體決議,讓處長會議發揮作用,將權力轉化成財路。他深諳,只要握緊手中的處長大權,用好新辦駕校“出口關”和“準生證”的發放權,就能打通一條財路。

而此時,馮建平僅上任半年。

違規批建

收受當事人送來的“好處費”

2016年春節前,羅平縣齊星駕校負責人李某某給馮建平送來了羅平土特產菜子油和蜂蜜,同時還送來一個黑色的袋子,裡面裝有20萬元。

“你怎麼拿那麼多?”馮建平將裝有20萬元現金的袋子還給了李某某。李某某從袋子裡拿出10萬元後,又將袋子遞給了馮建平,馮建平接過袋子,開車離開。

2017年春節前,李某某再次來到馮建平居住小區的門口,給馮建平送來過年大禮。兩人吃過飯後,李某某將事先準備好的土特產和裝有30萬元現金的袋子放在馮建平駕駛車輛的後備廂裡,便各自回家了。

李某某為何要給馮建平送錢?還連送兩次?背後藏著怎樣的交易?

2014年8月25日,馮建平召集處裡開處長辦公會。會上,馮建平開門見山地提出,以下新申辦駕校要作為計劃數上報:沾益玉林駕校、富源順達駕校、宣威宏達駕校、麒麟區精誠駕校等,李某某申辦的羅平齊星駕校也在其中。

和之前幾次處長會議一樣,其他參會人員對新申辦駕校的申請人、申請人是否具備辦站條件等信息一概不知。會上,馮建平一人發言後,參會的副處長、相關職能和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都沒有發言的機會,然後會議就結束了。而該項工作就以會議的形式這樣定了下來。之後,就進入施行階段。本來用於民主決策的處長會議,變成了馮建平的一言堂。

2014年10月,省運管局審核後,羅平齊星駕校等10多家新申辦駕校獲批。

但事實上,當時羅平縣的駕校或駕駛培訓中心已達到飽和狀態,而且羅平縣的人口規模也達不到再辦駕校或駕駛培訓中心的條件。

李某某多次“活動”後,在馮建平的“幫助”下,當年10月,李某某拿到了曲靖市運政處同意籌建羅平縣齊星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的通知書,並於2015年5月籌建完畢,申請縣、市、省運政部門驗收後正式營業。

濫用職權

所有重大事項一人說了算

馮建平擔任處長期間,一人獨攬手中大權,長期搞“一言堂”,違反組織紀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則,濫用職權,借會議之名達到個人目的,違規決策、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並逐步形成借會議之名,表面形成集體決定,實則為馮建平個人意見的模式。

曲運辦[2009]76號文件中的處長辦公會會議制度規定,會議由處長主持,採取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討論決定業務方面的重大事宜。按照規定,新申辦駕校要在曲靖市運政處的計劃數內,計劃數報經省運管局批准同意形成編制計劃,最後在編制計劃數內才可以申辦新駕校。

而在實際工作中,曲靖市運政處在上報計劃數的時候,就帶有一定的意向性:要在哪裡成立一家駕校、由誰來經營。而且這個意向性的計劃數,在召開處長辦公會議前,培訓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都不知道,只有在馮建平召開處長辦公會時提出來,參會人員才知道。單位最後根據會議決定,上報計劃數和相關資料。

該單位一名不具姓名的工作人員透露,每次召開處長會時,只有馮建平一人發言,發言時,他直接告訴參會人員要同意哪幾家駕校或培訓站的申請,本來是開會討論研究,最後變成馮建平的“一言堂”,而且沒有人敢提出反對意見,都是按馮建平的指示做,開會徹底成了一個形式。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直到報上資料時,才知道這家駕校在哪裡辦、由誰辦,更為誇張的是,有的駕校直到場地建好驗收時,業務部門才知道這個駕校的存在。“馮建平組織召開處長辦公會的目的,只是為了完善申請程序和安排相關工作人員辦理具體業務。”

該名工作人員還透露,遞交辦理駕校的申請,只要馮建平不同意,就無法受理,業務部門也不敢受理,“就是馮建平一人說了算。”羅平縣齊星駕校、越州行程駕校等好幾個新增駕校,都是馮建平臨時通知業務部門辦理的。

多年來,馮建平借會議之名來達到個人目的,為自己斂財開路。這種以會議名義變相操作的做法,完全沒有民主可言,會議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參會人員都心知肚明,卻沒人敢提反對意見。

優厚親友

為他人拿到客運線經營權

顧某某是曲靖市運政處的一名職工,馮建平很賞識他,同事們都稱顧某某為“二管家”。兩人之所以同流合汙,緣於各有所需。精明能幹的顧某某看中的是馮建平手中的權力,而馮建平則利用顧某某之手,達到斂財目的。

2013年,顧某某的朋友熊某某聽說曲靖要開通到保山的長途線路,熊某某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商機,他知道顧某某與馮建平私交不錯,便問顧某某能不能請馮建平打個招呼,讓自己跑曲靖到保山這條線路。

顧某某的穿線搭橋沒有讓他失望,過了10多天,熊某某接到顧某某的電話,說馮建平已給曲靖交通集團打過招呼,可以讓他

成功拿到曲靖到保山的客運線路,意味著打開了一條財路。顧某某和熊某某心裡清楚,這得益於馮建平的一個招呼,兩人一番合計後,為了以後能獲得更多資源,決定給馮建平送去25萬元感謝費。

當年8月底的一個晚上,顧某某來到馮建平家門口,顧某某將事先準備好的裝著25萬元現金的紅色塑料袋遞給了馮建平,說“處長,我朋友的事情已搞定,我代他來感謝你。”馮建平接過紅色的袋子,邀約顧某某進家喝茶。

當年12月的一天,高快客運站通知熊某某,讓他交錢準備買車,熊某某交了90萬元,之後和曲靖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合資協議,於2014年1月1日正式跑這條線路。

正如熊某某所料,曲靖至保山客運線路生意火爆,效益不錯。當年春節前的一天,顧某某提出,應該再感謝一下馮建平,熊某某表示同意。之後,顧某某帶著用紅色塑料袋裝著的10萬元現金來到馮建平家,馮建平爽快地收下了。

這條線路跑了半年多後,精明的熊某某將這條線以160萬元的價格轉給了其他人,淨賺幾十萬元。

強取豪奪

逼迫下級單位改變公車公營性質

熊某某獲得曲靖至保山客運線路的經營權,看似馮建平打了一個招呼就輕易獲得,實際卻是他強取豪奪來的。

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曲靖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白某某到曲靖市運政處辦事情,馮建平藉機將白某某叫到辦公室,直截了當地說,“你們批下來的保山線路,我有個熟人想來跑,給他跑好了。”運政主管部門一把手發話,白某某不敢有任何意見,急忙回答:“要得,我們就照處長你的意思辦吧。”

過了幾天,馮建平突然出現在曲靖高快客運站經理詹某某的辦公室裡。無事不登三寶殿,平時請都請不到的處長,今天卻親自登門拜訪,詹某某有點手足無措。同時他也意識到,馮建平是帶著目的而來。

“我有一個朋友想來經營這條線路,請你關照一下。”幾句客套話過後,馮建平發號施令。

“好的,你放心。”見馮建平專門為曲靖至保山的客運線路經營權一事而來,詹某某不敢有任何遲疑,連聲答應。接下來,一切按馮建平的命令執行。

“這條線路一開始是公車公營,但是馮建平打了招呼,直接提出讓熊某某和高快客運站合資經營後,我們不得不改變原來的經營模式,按照他的意思採取合資經營。”詹某某說,他們是下級部門,只能按上級部門的命令辦事。

事實上,這條線在上報時是按公車公營上報的,也就是公司擁有自主經營權,但是審批下來後,卻變成了個人與公司合資經營的模式。“這條線路是州市級線路,要找我們合資的人很多,打招呼的人也很多,如果馮建平不打招呼的話,哪怕是我們最終採取合資經營,也會自行選擇和確定合資方。馮建平打招呼後,我們就不能選擇別人了。”詹某某說。

運政處是高快客運站的主管部門,管著客運線路的審批、車輛報廢更新的審批,以及公司年度的質量信譽考核,直接影響公司的運營,“我們不會因為這件事情得罪馮建平,也不敢得罪他,如果關係處理不好,他在客運線路、運營車輛的報廢、更新、審批上卡脖子、拖延時間,都會影響我們的運營。”詹某某說,運政部門每年都要對客運公司進行考核,等級是1A至3A,如果打分低,評成1A,他們公司的客運資質就會降級,導致一些跨省班次不能運營。

馮建平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步步緊逼,最終讓熊某某獲得該線路的經營權。

權不為民

最終把自己送進監獄

按照規定,運政處職工不可以申辦駕校業務。但顧某某為了斂財,想要申辦一家新駕校。為此,顧某某多次找馮建平聯絡感情。

2012年9月,顧某某又一次找到馮建平,考慮到顧某某多次上門,加上兩人關係不一般,馮建平只好同意了顧某某的請求。2013年3月,顧某某以朋友馬某的名義申辦了中致遠駕校。

2014年7月駕校通過驗收。

事實上,中致遠駕校的建立並不符合要求,但在馮建平的“幫助”下,最終還是建成了。馬某對此心中有數,一直在找機會感謝馮建平。

中致遠駕校運營4個月後,2015年1月的一天晚上,顧某某用一個紅色塑料袋裝著事先準備好的20萬元現金來到馮建平家。“處長,這個駕校能夠辦起來,多虧你幫忙,我替我朋友感謝你!”顧某某再次替朋友前來感謝馮建平,馮建平早已習慣,如約笑納。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中致遠駕校的幕後老闆實際是顧某某,因為顧某某是運政處的職工,不可以以他的名字登記成立駕校,所以顧某某以朋友馬某的名義申辦新駕校,但駕校卻是他出資建立的,馬某僅參與駕校的具體管理工作,每月領取3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工資。駕校所有財產和收益均是顧某某一人所有。直到2018年7月,顧某某才將中致遠駕校轉給了馬某。但整個過程,馮建平都不知情。

以權生錢、強取豪奪、逼迫下級 ……揭秘曲靖一干部的貪腐之路

今年4月3日,據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消息,曲靖市交通運政管理處原處長馮建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月17日,曲靖馬龍區檢察院以馮建平涉嫌犯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馬龍區法院於8月20日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經審理,法院判決被告人馮建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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