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限價搶房到擺地攤:錢路不同,不相為謀

從限價搶房到擺地攤:錢路不同,不相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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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兩個新聞刷爆了屏:


第一則新聞是因為限價,杭州幾萬人搖號搶房


據瞭解,被搶購的有兩個樓盤,一個是位於西溪板塊的“遠洋西溪公館”,另一個是華潤的“幸福裡”,因為政府限價,這兩個樓盤比附近的二手房至少便宜 1 萬元,意味著只要在這兩個樓盤中籤,就能賺上百萬元。其中“遠洋西溪公館”,共有6萬多戶家庭搶 572 套房子,就連搖號報名系統,也因為人太多而兩度宕機。


說實話,萬人搖的場面我見過不少了,但看見6萬戶搶500多套房子的壯觀景象,確實還是第一次——不過仔細想想也不奇怪,杭州互聯網金融發達,落戶政策也比較親民,民富水平較高,好不容易碰到限價贈送大禮包,怎麼也要賭一把不是?


同樣的情況,還有即將開盤的深圳華潤城四期。這可是真正的發財機會,目前推出的1、2、3期的二手房,一期和三期穩定在16萬/平左右,二期到了15.5萬/平。而四期銷售備案價據說只有11萬每平,同時房源稀缺,只有一千多套,每套5、6萬每平的差價,即便買個最小的99平戶型,也能豪賺500萬以上。


這樣的高額利潤,倘若真的像杭州那樣操作,我估計,去搶潤四房產的,不下十萬。不僅深圳富豪全城出動,甚至可能吸引全國的富豪來深圳搶房。


從限價搶房到擺地攤:錢路不同,不相為謀

▲2018年,潤三打新也限價,周邊二手大約11萬/平米的房子,潤三開盤價均價僅8.5萬/平米,一套房就有幾百萬利潤。


說到這裡,豔羨的不行的我,只想對天大吼一聲:誰借我500萬,我也要去潤四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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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搶限價房,另一則新聞,是全國開始放開“擺地攤”的限制。


據說,允許市民“擺地攤”是成都首創、高層首肯的經濟復甦措施。在此之前,各個城市為了創建文明城市,決絕是不允許“佔道經營”的。然而新冠在全球肆虐,大環境經濟不景氣,擺地攤能為數萬家庭擺脫失業困境,因此曾被城管四處封堵的“地攤經濟”,開始上了大城市的檯面。


對此,有媒體感嘆道,10年前擺地攤被認定為破壞城市形象的罪魁禍首,紛紛被遺棄;10年後卻被重提,並且產生了讓人驚訝的經濟效益。這反差太大了。


然而,儘管允許擺地攤了,我卻仍然聽到了許多不和諧的聲音:允許擺地攤,不利於商業地產,不利於房東出租沿街門面。


聽到這話,我想起讀高中時的一幕:一對夫妻在校門口擺水果攤,結果城管來了,其他擺攤的同行“嘩啦啦”沿街逃竄,就剩下這對夫妻被城管逮個正著。為了要回擺攤的三輪車,丈夫當眾下跪,妻子掩面哭泣,著實震撼了我那時幼小的心靈。


是啊,擺地攤只不過是賺幾個辛苦錢罷了,為養家餬口求生存而已。如果這些擺地攤的真有錢租鋪面,又何苦半夜出來擺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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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之所以把“擺地攤”和“限價搶房”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放在一起,是想說一個賺錢的反差:


有錢人炒房,利用政策的漏洞投機,一賺就是幾百萬,成本幾乎沒有(不包括機會成本);


沒錢人擺攤,幸得政策的憐憫,工作辛苦至夜半,掙幾個小錢錢還要被揶揄“擋了房東收鋪租”,唉,著實可憐可嘆!


說實話,如此不公的賺錢分配機制,已經違背了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助長了不勞而獲的風氣。搶房等於賺錢,只會讓樓市投機更火爆、樓市也越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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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既然限價政策導致炒房盛行,違背了調控初衷,在政策上,我們就真的沒法平抑房價嗎?


其實辦法有很多,比如深圳此前出臺過“豪宅稅”,它的豪宅標準是144平米以上的房子為豪宅。結果很多郊區老破大賣不出去,市區內名校學區小戶型單價漲上天。


而在我看來,“豪宅稅”還可能真的是一個平抑房價的有力工具,只不過這個“豪宅稅”的標準,要改成單價而非面積。比如規定每平米10萬的房產,不管面積大小就是豪宅,就要交豪宅稅。買房者為了規避豪宅稅,自然也就不願高價接盤了(我們還可以設計一個豪宅稅梯度,單價越貴的房子,豪宅稅稅率越高,比如10萬每平是一個豪宅稅稅率,11萬每平是另一個豪宅稅稅率...)


再比如,給豪宅降杆杆。對於深圳潤四,之所以我敢斷言有不下十萬人去搶房,因為潤四是可以按普通住宅一樣最低3成首付的!三成首付也就幾百萬,幾百萬撬動幾千萬的房產,任何拿得出這個錢的人,又何樂不為?而倘若我們規定,單價超過10萬以上的房產,就必須提高首付甚至全款,你看搶房的人還多嗎?


由此,平抑樓市的火爆炒作熱情,讓資金迴歸到就業崗位,辦法真不是沒有,關鍵是,是否是真的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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