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
有些駕駛人以身試法
動“歪腦筋”、耍“小聰明”
自以為天衣無縫
殊不知蜀黍已經將全程拍下
9月1日上午7時許,常州交警鐘樓大隊民警在勤務指揮室調取監控錄像時發現,貨車駕駛人諸某為防止違停被查,竟用毛巾將車牌號遮住。
最終,諸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並當場扣留其駕駛證。
再看這位
自以為可瞞天過海
當即被交警識破
10月10日,徐州交警在早高峰執勤時,發現一輛正在行駛的黑色轎車前後車牌上各被“戴上”了一隻口罩,民警立即將車輛攔下進行檢查。
民警發現車牌號的前三位被駕駛員王某用口罩擋的嚴嚴實實。王某向民警解釋稱,是自己父親之前開車時為了躲避抓拍放上的,自己早晨開車送孩子沒有注意到。最終,民警對王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將其車輛暫扣,王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故意遮擋號牌來躲避電子抓拍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在駕車之前有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的義務,“不知道”、“不是自己所為”並不是當事人可免於處罰的藉口。
法律鏈接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江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