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興長:關於《長沙瑞信訴本公司等借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岳陽興長(000819)(000819)4月23日發佈公告,關於《長沙瑞信訴本公司等借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長沙市瑞信不良資產處置合夥企業,被告是岳陽龍飛經貿有限公司,河南鴻基(集團)有限公司,岳陽興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光投資有限公司,楊正光,鄒棟軍,羅衛城,岳陽興長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2004年12月8日,龍飛公司與云溪商行簽訂《人民幣短期借款合同》一份,借款金額3500萬元,貸款用途為向岳陽興長採購聚丙烯5000噸,借款期限自2004年12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同日,鴻基公司與云溪商行簽訂《保證合同》,由鴻基公司為龍飛公司的前述借款本金及利息、複利、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約定本合同擔保的借款合同履行期限自2004年12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計算,鴻基公司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後龍飛公司未及時歸還借款。龍飛公司為獲取該筆貸款,提供了其與岳陽興長簽訂的採購5000噸聚丙烯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和有關承諾。後經岳陽商行了解,岳陽興長並未供貨。岳陽商行於2005年11月向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請求對龍飛公司以詐騙貸款立案偵查,市經偵支隊決定立案偵查。2018年6月,公安機關認為該案尚不構罪,決定撤銷該案。2006年12月,岳陽商行將上述債權轉讓給岳陽市長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長源公司”),長源公司於2010年將上述債權轉讓給華融匯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華融匯通”),華融匯通於2016年12月將上述債權轉讓給穗甬融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穗甬融信”),穗甬融信於2017年5月11日將上述債權轉讓給原告,原告成為該債權的債權人。 訴訟請求:①請求判定被告龍飛公司返還原告借款本金3500萬元並賠償損失(按借款合同利率計算至本金返還之日);②請求判令被告岳陽興長對上述借款本金承擔連帶返還責任,對利息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③請求判令被告鴻基公司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④請求判令正光公司、楊正光兩被告連帶返還原告借款本金3500萬元並賠償利息損失(按借款合同利率計算至本金返還之日)。⑤請求判令鄒棟軍、羅衛城連帶返還原告借款本金3500萬元並賠償利息損失(按借款合同利率計算至本金返還之日)。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1)根據湖南高院判決結果,如原告長沙瑞信根據本判決第二條獲得被告龍飛公司、正光公司、楊正光全部損失賠償,則公司無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如原告長沙瑞信根據本判決第二條未獲得被告龍飛公司、正光公司、楊正光全額損失賠償,則公司需按照本判決第三條承擔補充賠償責任。(2)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最高金額根據本判決第三條,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最高金額為本息合計2450萬元左右(利息以本金13,595,690.16元為基數按照月利率4.35‰自2004年12月13日起計算至本公告之日止)。根據公司對龍飛公司、正光公司、楊正光資信狀況的初步核查,預計本案二審判決將影響公司本期淨利潤2470萬元(包括承擔的訴訟費用)左右,將對公司本期淨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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