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眾不同的宋朝文化,從宋朝女子的日常生活,探討宋朝的發展

導語:

  從古至今,女性的數量在我們國家一直都是佔總人口的一大部分,他們擔當著繁衍後代、撫養子女的重任,在不同的時期,女性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在舊石器與新石器時代,社會處於母系氏族社會,女性有較高的地位,作為維繫氏族的生存和繁衍子孫後代的婦女,在氏族公社中佔據了重要的地位,因而在經濟生活與生產生活中,也是處於一個主導支配的地位。但隨著後來,女性與男性本身上面的差距與勞動分工的差距大,是女性在一個氏族群體中失去了本來的重要價值,不再存在一個重要的地位。

與眾不同的宋朝文化,從宋朝女子的日常生活,探討宋朝的發展

在歷史上看,一個時期的女性地位的高低,以及女性生活的狀況反映著一個時期的文化精神的風貌。宋朝經歷了唐朝的更迭,在文化上重文輕武,而文化的特徵顯得比較內斂。這些都表現在用宗法、鄉約等規矩對人民民眾的約束與禁錮;文人思想過於迂腐;還表現在用程朱理學對婦女行為與心智的囿限。在宋朝這時期,就很明顯地體現了文化的精神風貌與婦女們的生活狀況是緊密相關的。


與眾不同的宋朝文化,從宋朝女子的日常生活,探討宋朝的發展

 

  一、宋代時期,女性的服飾與裝束明顯的與唐朝有了很多的不同

  往回看唐朝時期女性的服裝服飾以露為美、可以身穿男裝,而到了宋朝時期這一些都一去不復返,北宋建國時期,女性不再被允許“拋頭露面”,公共場合,婦女們一定要頭戴蓋頭,這個來遮蔽自己的面部,不讓其他人去輕易窺視自己的面目;南宋時期,女性的服裝以窄小的袖口對襟上衣為主,窄小的袖口與對襟上衣使得衣服更加的貼體,也不再被允許佩戴披帛,一反唐朝時期的服裝特徵,而是遮蔽全身;腳穿尖小蓮鞋,也就是“三寸金蓮”。

在宋朝時期,女性裹腳已經逐漸的廣泛化。朱熹別出心裁的在蓮鞋底下裝了一些木塊,使得女性走路的時候會發出咚咚的聲響,以便家人們監視女性的一舉一動。宋朝時期的女性服飾特徵,不論是不再允許暴露而選擇面部遮蔽甚至是全身遮蔽,還是已經開始了女性的裹腳,都是體現了宋朝時期受文化的影響女性地位極其低微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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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改從前,宋代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娘邊做女,莫出閨門。行莫亂步,坐莫搖身。”

  接下來說到宋朝時期女性的出行,上文有講到因為婦女們穿著小蓮鞋,蓮鞋的底部裝有木頭,在出行的上面,宋代婦女們是深受著家裡人們的監控與約束。宋朝的婦女出門的機會很少,一般都嘗試選擇在世界總是有著一簾之隔,如果有婦女選擇探頭探腦的去窺看,便會被別人說三道四與嘲笑。

同送人的娛樂話本中,我們也可以讀到,細看《清平山堂話本·刎頸鴛鴦會》,裡面的女主角蔣淑珍,在說話人口中的蔣淑珍,長的十分的漂亮,但卻常難遇到自己心愛的男子,總是“垂簾不卷”“高閣慵憑”,說話本的人對蔣淑珍的這個形象表示有非議。話本中有一段這樣的描寫,她描畫著眉毛和眼睛,略施粉黛,梳起了一個縱鬢頭兒,身上穿著一件叩身衫子,有時候已在高臺欄杆上出神凝視,有時候走在街上對人們獻笑,因為這樣子的行為受到了鄰里之間的鄙視與嘲諷。話本里面的描寫就非常明顯地體現了宋代女子被限制的可憐,平常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難免有機會出門一睹塵世的樣貌,卻要被人恥笑與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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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是對比唐朝時期,唐朝時期的女性可以不需要遮住面部上街,甚至可以像男人一樣騎馬打馬球,在唐朝女子在馬上奔馳著,也不需要帶任何的頭飾與帽子遮蓋自己的頭髮。而唐朝的這一些都是宋朝時期不被允許的,一個朝代的更迭,卻又產生了如此大的變化,也是十分令人驚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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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以纏足為美,去纏住女性的內心,這是一種病態的美

宋時期有許多的文獻,用了大量的文字去對女性進行限制與約束,司馬光曾寫道,男女有別,這個是禮儀的大節,因而管家的家主必須把禮儀放在首位,男子與女子不可以交錯雜坐,不同使用椸枷與使用巾櫛,男女之間授受不親,嫁出去的女子返回到家中,哥哥與弟弟不可以與他們同在一張桌子上坐,也不可以同用一個器皿吃東西……,這樣一寫,反而使得更多人產生了巨大的男女有別的思想觀念。而宋朝也沒有將這種思想觀念停留在紙上談書的階段,是用了一些行動去真正意義上面的去殘暴地限制女性禁錮女性。尤為突出的一樣行為就是“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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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纏足在中國的歷史上保留了很長一段時間,到了孫中山辛亥革命時期,才廢除了纏足。當時朱熹在福建嶺南這一地帶,大肆地宣揚和推崇纏足這一風氣,朱熹認為,只有這樣子才能將男女之間進行隔離,完全的做到男女有別。在宋代的話本中,我們就可以看見,女性纏足已成了一種社會風潮,總社會風潮並非是從女性身上發自出來的,而是受到男性的壓迫而產生的。如話本《碾玉觀音》中的女主角秀秀,剛出場的時候,作者對她的描述是“蓮步半折小弓弓,鶯囀一聲嬌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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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纏足也並不是宋代時期才出現的。根據史書記載,南唐李後主覺得小腳女人很好看,因而讓自己的嬪妃進行裹小腳。但最初纏足之風大約還只在宮中流行,到了兩宋時期,統治者的率先倡導下,纏足的風氣才逐漸的從宮廷之中到了民間。簡單的來說就是當時宋代人以纏足為美,覺得如此的形態是十分美妙的。纏足其實是一個非常殘忍去損害自己身體與肢體的一種行為.

  四、從女性的日常生活的角度去看待宋朝迂腐的思想與文化

  裹腳的本身不是纏住與裹住足部,而是纏住與裹住女性對自由嚮往的內心,宋明理學中很強調“心”的定義,朱熹認為,只要“天人合一”才能“從心而欲而不逾距”,主張的也是一種客觀的唯心主義。是在古代的時候,也有很多很多對女性的教化,女教十分的普遍,但在兩宋時期在從內心去控制女性的女教大肆興盛。像很早之前,劉向的《列女傳》、班昭的《女誡》,體現了女教的內容已經開始系統化了,但到了兩宋,文人儒士的迂腐文化,又將女教推到一個新的階段。

兩漢時期,班昭在《女誡》中,有主張女子其實是可以跟男子一樣進行讀書學習的。到了宋代,雖也同意女子讀書,但是把閱讀的書目嚴謹的規定在了《列女傳》這類強調女教的作品書籍,而反對女子去學習詩歌,也就是主張“女子無才便是德”,去強調一些倫理道德倫理綱常。這樣子的行為的目的是去約束女子的內心,防止女子從詩文中學到更多的知識,產生女性新思想,而這個目的也在迂腐的文人儒士的行動中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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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寡婦再嫁關乎貞節的議論,三國時期,甄宓就是一個再嫁的代表,在唐朝時期,女性可以選擇改嫁,唐朝統治者的女兒也有20多次的改嫁經歷,而到了南宋時候,程朱理學的興起強調女性必須要講貞潔,講貞操,嚴令禁止女性改嫁,反而男性也注重起了“處女情結”,新婚之夜檢查新娘是否是完璧之身,這成為了婚禮中必不可少的一步禮儀。

參加婚禮的賓客們會在第二天極為關心男方出是新娘的“落紅”標誌,如果該新娘為完璧之身,南方家屬還會向女方家屬送去書信,誇讚女方家裡教女有方,淑女可欽,然後女方家裡就會大肆的向鄰里誇耀,但倘若新娘不是完璧之身,女方便會有被男方所修的可能,然後女方家裡也會顏面盡失,會被鄰里嘲笑與諷刺,而女方家裡為了顏面保全變,從小的去規範自家的女兒,讓他們儘量少出門,待字閨中。

司馬光提倡“女子十年不出”。因為對於在嫁的一些爭論,所以後來出現了許多的貞潔烈婦的形象。可這一些形象難道就是對女性的讚揚與歌頌嗎?結果昭然若揭,這些反倒是對女性的一種壓抑與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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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語:

  宋代時期,因為程朱理學對婦女的限制受到了大家廣泛的認可,但這對女性來說,裹腳,禁止再婚,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這一些慘痛的經歷,卻是歷史上血跡斑斑的一個過程。

參考文獻:

《家範》

《福建通志•風俗志》

《朱文公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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