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工作将于6月中旬全面完成

4月23日,市房管局保障处、市保障中心组织相关区房管局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局领导关于住房保障重点工作部署,研究推进本市第七批次剩余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和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相关工作。

会议确定,尚未完成本市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的黄浦、虹口、静安、徐汇、普陀、宝山、闵行共7个区将分别于4-6月启动选房工作,第七批次选房工作将于6月中旬全面完成。同时,按照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相关区房管局抓紧会同区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医疗工作预案。此外,会议还对于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启动工作做了初步部署,下一阶段将在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适时分批启动申请受理工作。

会议协商建立市房管局、市保障中心、区房管局“三位一体”的联合推进机制,不断加大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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