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未成年女友提分手,杭州男子非法拘禁女友,還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近日,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也審理了一起涉及極端感情的刑事案件。

2019 年 7 月,當時剛剛年滿 15 歲的小柔,機緣巧合結識了 24 歲的陳明,兩個人很快相愛並開始了同居生活。

2019 年 11 月,兩人一起搬到上城區某小區內生活。搬家的時候,小柔就認為兩個人性格不是很合適,提出分手,但是陳明堅決反對,分手的事情也就此作罷。

雖然當時並沒有分手,但是感情的裂痕已經存在。

2020 年 1 月 2 日晚上,小柔再次因為性格不合向陳明提出分手,陳明依然不同意,兩人發生口角。

情緒激動的陳明搶走小柔的手機,並用編織繩將她捆綁了起來,禁止小柔與外界聯繫並且不讓她離開。

第二天,陳明的朋友因為聯繫不上他趕到了陳明的住所,發現陳明在家卻堅持不開門,覺得事情有些蹊蹺,出於擔心,他聯繫了陳明的父母。

之後陳明的家屬紛紛趕來,可這也無法敲開陳明的家門,拘禁了女友的他顯然情緒仍然十分不穩定,甚至激動的拿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以示威脅。無奈之下,陳明的父親選擇了報警。

在民警和家人的反覆勸說下,1 月 3 日下午 1 點,陳明才將房門打開。

隨後,陳明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陳明說 " 我沒有工作,網貸還欠了很多錢,現在她也要和我分手,我覺得我的人生真的再沒有意思了。"

2020 年 4 月 14 日,上城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款的規定,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明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瀟湘晨報記者 周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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