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緣無故被拒籤?韓國生活的大忌

留學生樂幣夢因年初休學,致原來的D2登錄證作廢。為了新學期重回校園,樂幣夢近日向韓國領事館遞交了D2簽證申請手續。但原以為肯定能下來的簽證,竟然意外的被拒籤,拒籤的理由是:曾經違反了出入國管理法。聽到拒籤的消息後,樂幣夢直接懵逼了。為什麼出入境在回國時沒告知此事,現在申請了簽證卻說有違法記錄呢?後來樂幣夢打聽了一下,結果真查出來了曾經違法的事實。但他為什麼不記得呢?

無緣無故被拒籤?韓國生活的大忌

類似的案例經常出現在在出入境業務中。不少人口口聲聲說沒有犯過法,其實他們幾乎100%都曾犯過法。只不過,“犯法”一詞在他們看來,只有非常嚴重的才算。比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曾被叫到警察局接受調查後吃到了罰款等等。可是殘酷的現實並非如此,“犯法”就是做了違反法律的行為,只要做了違法行為,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只不過違法也有輕重,輕微的違法一般都不會太“明顯”。

所以,很多人在韓國生活的時候,並不在意輕微的違法行為。典型的例子有:垃圾沒有分類吃到了罰款、開車闖紅燈發生了罰款、搬家後沒申報遭到了罰款等等。這類罰款金額相對較少,只有幾萬到幾十萬韓幣而已。於是很多人違反了法律之後,看到了催繳罰款的單子也不會太在意。加上相關部門也不會積極督促,只是往家裡發幾個郵件就完事了。這導致了不少人明明犯法了,卻不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無緣無故被拒籤?韓國生活的大忌

問題是,法務部審核外國人去留問題時,雖然也在意有沒有“汙點”,更看重的是有沒有誠懇的反省。如果一個人違法之後,及時交納罰款併到出入境主動接受事犯處理,法務部一般不會追究責任。相反,違法之後不僅沒有及時交納罰款,且在完全出國(原簽證作廢的情況下離開韓國)的時候也沒有交納罰款,法務部會將此人放入“黑名單”,美其名曰:曾經違反了XXX法律。所以,開頭的留學生才遭到了新簽證的拒籤。

外國人在韓國生活的時候,一旦違反了法律必須要迅速做出兩種措施。第一,及時交納罰款。罰款單通常發送到登錄證上的地址,看到罰款單一定要及時交納。如果拖延交納不僅會增加金額,會容易通報到出入境的大數據中。第二,交完罰款後主動去出入境接受事犯處理。事犯處理是審核外國人去留的調查,就算違法的情況不嚴重、罰款的金額不大,個人建議都要主動去接受事犯處理,避免出入境日後拿此事拒籤。

無緣無故被拒籤?韓國生活的大忌

金律點評:

很多人在國外生活的時候,並不在意罰款的問題。可是對於外國人來說,韓國的任何罰款並不是簡單的金錢問題,而是關係到出入境“汙點”的問題。如果沒有交納罰款,且沒有接受出入境的事犯處理,等重新辦理任何簽證時,容易因違法記錄遭到拒籤。這並不是因為違法的行為本身,更大的問題是沒有承擔責任的後果。當然,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做違法行為。只要大家每天認真閱讀我的文章,肯定不會在韓國吃到任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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