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報不保真“ST”警告壓身 豫金剛石近日風波不斷

消費日報網財經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腳拒回關注函,後腳又曝出三季報不保真,豫金剛石(300064.SZ)近幾天真可謂是處於“水深火熱”中。

10月28日,豫金剛石開盤價大跌17%,截至收盤,一天內公司股價下跌14.86%,股價報收6.3元/股。10月29日,豫金剛石的股價仍在下滑,截至收盤股價報收6.2元/股。

自8月份以來,豫金剛石股價曾在33個交易日累計漲幅達到驚人的220.35%,在進入10月份以來的9個交易日,公司的股價漲幅超過一倍。

10月28日晚間,豫金剛石發佈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稱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6億元,同比下滑58.0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為-4.81億元,同比去年盈利6819.48萬元由盈轉虧,扣非淨利潤為-2.39億元,同比降幅達到驚人的6147.21%。

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豫金剛石董事會內部對公司三季報的真實性竟無法達成一致,其中兩名董事表示無法保證季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接受消費日報財經頻道記者採訪的業內專家表示:“董事要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簽字承擔責任,但有時候個別董事、多數是獨立董事因為對上市公司制定的財務報告內容真實性存疑或者與董事會其他成員存在分歧,所以會以無法承擔真實性的理由表明立場,也是切割責任。在A股有一些案例,但不是常見的事情。”

董事會內訌 三季報不保真

豫金剛石發佈的三季報顯示公司負責人郭留希先生、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劉國炎先生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與豫金剛石三季報同日披露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卻顯示,在披露三季報前夕,公司於10月27日曾召集9名董事召開董事會,其中公司董事王大平和劉淼對公司的三季報議案投出了反對票,反對理由均是無法對公司是否存在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發表意見,故無法對季報的真實準確完整予以確認。

同時,在董事王大平出具的說明中,他表示曾於10月22日就三季報向公司發出溝通函,請公司明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是否曾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情況,如有,上述佔用資金事項是否已得到足額清償?而上述問題在10月27日公司的回覆中並未得到解答。

拒回關注函 被下“最後通牒”

豫金剛石未明確回覆的函件可不僅僅是上述那一封,在公司發佈三季報的前一天,深圳證券交易所才剛剛向豫金剛石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及時回覆深交所先後於9月1日和9月14日向公司發出的創業板半年報問詢函〔2020〕第 13 號和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 435 號,否則若公司在11月27日前仍未回覆問詢或所問詢情形仍未消除,將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及相關停復牌處理。

至於深交所所問詢的豫金剛石相關情形,10月27日豫金剛石發佈的《關於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公告》顯示,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作為擔保人、差額補足方涉及的訴訟案件中,8單案件已經法院生效判決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涉及金額合計約7.77億元,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淨資產的44.76%,但公司對相關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另有2單借款、擔保案件中,案件借款資金實際流向公司控股股東河南華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郭留希,法院已劃扣公司土地補償款合計4400萬元。

同時,深交所要求豫金剛石核實說明是否觸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是否有可行的解決方案及預計解決期限。

屢遭監管點名 股價和業績不相匹配

其實,豫金剛石在此之前已經多次被深交所點名。

今年5月5日,豫金剛石收到深交所關於年報擔保訴訟、抵賬資產等問題的問詢函;5月7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受到深交所紀律處分;9月25日,10月9日公司兩度發佈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10月14日,公司再發《關於訴訟事項進展及新增訴訟的公告》,新增訴訟情況為,鄭全委與焦作華晶鑽石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

在三季報中,公司表示,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共涉及64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47.97億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訴訟案件達60項,案件金額約45.66億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案件4項,案件金額約2.3億元。

同時,豫金剛石的業績與此前公司一路飆升的股價並不相匹配,據公司財報顯示,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度豫金剛石都出現了較大程度的虧損,其中2019年公司淨利潤為-51.97億元、扣非淨利潤為-19.83億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淨利潤為-3.57億元,同比下降853.67%;扣非淨利潤為-1.65億元,同比下降457.71%。從豫金剛石2017—2019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來看,分別為-19.96萬、-4.64億元和-10.15億元,也說明公司一直以來都可能存在現金流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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