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已领取16万余份


乌鲁木齐市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已领取16万余份

4月20日12时,乌鲁木齐第一期第二阶段电子消费券开始发放。截至当日19时,已领取16.04万份,可拉动消费159.56万元。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第一期第二阶段电子消费券共65万份,每份20元,含4张5元消费券。在4月25日之前都可以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还没有申领的市民抓紧时间申领。

与前期的领取和使用方式相同,电子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在乌鲁木齐的人员都能领取,可以在乌市131家企业的2207家门店使用。

当日15时,在经开区(头屯河区)亿家汇好超市,购物超过50元的市民很多都使用了电子消费券。

市民赵子瑜买了蔬菜、水果,结账时显示56.2元,他使用消费券后,实际支付51.2元。“每次买菜超过50元就能使用一张,这两天买菜都勤快了,这种贴心福利越多越好。”赵子瑜说。

从4月18日12时开始,乌鲁木齐发放电子消费券,上线4.5小时,第一期第一阶段的35万份券包就被领取完毕。上周末两天,电子消费券拉动消费2090万元,消费带动作用凸显,百货、家电、餐饮、汽车市场等都出现一定程度回暖。

新疆八点半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消费券带动二维码交易笔数上涨,每5元消费券就拉动了50-70元的消费。

为精准有序推进商贸流通行业复工达产,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多形式的促销活动释放消费潜力,乌鲁木齐市制定了促进消费的相关措施,4月18日启动发行亿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分三期发放,第一期领取和使用时间是4月18日至4月25日,第二期是4月23日至4月30日,第三期是5月1日至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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