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日照一路口,因為司機在轉彎時沒有提前減速避讓行人,而發生了一起事故,致一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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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小轎車轉彎時撞傷行人
監控視頻
司機在轉彎時沒有提前減速避讓行人,從而發生了事故,撞傷行人。
事發時間和地點
事故發生時間是2020年3月5日18時20分,地點位於日照市嵐山區鳳凰山路與嵐山路交會處。
肇事司機未禮讓行人
路口監控視頻顯示,3月5日18時20分,在嵐山區鳳凰山路與嵐山路路口,孫某駕駛魯LDK***小型汽車,行經路口斑馬線時,因未禮讓行人,造成步行的趙某受傷。
孫某左轉時撞傷行人
通過路口監控視頻,我們可以發現,孫某駕駛小型汽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斑馬線左轉彎時,與由東向西通過斑馬線的行人趙某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孫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判定小型汽車駕駛人孫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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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車 文明駕駛
法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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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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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交警提醒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不避讓行人往往就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禍根,遵守交通法規、敬畏斑馬線、禮讓行人必須成為所有機動車駕駛人的“必修課”。
(來源:日照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