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福州海洋伏季休漁

福州新聞網4月2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笑雪 通訊員 陳哲釗)昨日,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5月1日起,我市實施2020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伏季休漁對象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根據要求,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市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張網、刺網、桁杆蝦拖和籠壺作業。北緯26度30分以南的我市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我市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雜漁具和圍網(圍繒)作業。

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休漁時間從5月1日12時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北緯26度30分以南的我市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我市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

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市海洋與漁業局提醒,漁區漁民務必嚴格遵守伏季休漁相關規定,廣大市民也應參與響應,共同維持伏季休漁秩序,推動我市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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