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客戶提供買方信貸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盈峰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進一步促進業務的開展,解決信譽良好且需融資支持客戶的付款問題,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長沙中聯重科環境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聯環境”)擬與合作銀行開展買方信貸業務,即對部分信譽良好的客戶採用“賣方擔保買方融資”的方式銷售產品,以買方、賣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為基礎,在賣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條件下,銀行向買方提供用於向賣方採購貨物的融資業務,上年度實際向買方提供擔保總額為0元人民幣。根據業務開展情況,本年度公司及中聯環境預計向買方提供累計金額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的買方信貸擔保,在上述額度內可滾動使用,擔保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

在股東大會批准上述擔保事項的前提下,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書面授權的代表審批簽訂相關擔保函,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超出上述額度和情形的擔保,按照相關規定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另行審議做出決議後才能實施。

本公司於2020年4月23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對該議案進行了審議表決,表決結果:同意七票,反對零票,棄權零票。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該議案尚須提請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審議通過。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為以買方信貸方式向中聯環境購買產品且信譽良好的客戶。買方信貸被擔保人情況以具體業務實際發生時為準。

擬實施買方信貸的客戶,為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客戶,同時還須全部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公司、中聯環境客戶分級標準的核心經銷商;

2、客戶最近三年資產負債率原則上不高於70%;

3、客戶成立時間不少於一年;

4、客戶不是公司的關聯方企業。

三、擔保事項的主要內容

根據業務開展的需要,中聯環境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累計金額不超過2億元的買方信貸擔保,在上述額度內可滾動使用,擔保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

買方信貸擔保協議的具體內容以具體業務實際發生時為準。買方信貸業務實際發生時,公司(或中聯環境)、合作銀行、客戶將簽署三方合作協議或保證合同。

四、該事項的影響、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開展買方信貸擔保業務有助於公司開拓市場、開發客戶,提高目標客戶的合同履約能力,提高貨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時也存在客戶還款和逾期擔保的風險。為加強對買方信貸業務的風險控制,公司將採取如下風險控制措施:

1、在決定為某客戶的銷售貸款提供擔保前,將依據篩選標準謹慎選擇客戶對象,在公司內部進行嚴格評審。客戶存在下列任一情況的,不考慮實施買方信貸業務:

(1)最近連續三年出現虧損;

(2)或有負債預計將會對其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

(3)其他認定為可導致重大風險的情況。

2、在買方信貸業務放款後,項目管理人、財務部將共同負責貸後的跟蹤與監控工作,包括定期對客戶的實地回訪,持續關注被擔保客戶的情況,收集被擔保客戶最近一期的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定期分析其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關注其生產經營、資產負債、對外擔保以及分立合併、法定代表人變化等情況,建立相關臺賬,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3、公司將根據客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客戶提供反擔保措施。

4、在未來買方信貸業務中,如擔保客戶條件不在董事會審議權限範圍內,公司將提交至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買方信貸作為公司的一種新的銷售模式,有利於公司拓展市場、開發客戶,公司僅對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客戶提供買方信貸擔保,可有效防控風險。董事會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中聯環境向買方提供累計金額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的買方信貸擔保,在上述額度內可滾動使用,擔保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的12個月。在上述期間內且在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書面授權的代表負責簽訂相關擔保函。

六、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買方信貸作為公司的一種新的銷售模式,有利於公司拓展市場、開發客戶。公司及中聯環境對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客戶提供買方信貸擔保,可有效防控風險;該擔保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公司為客戶提供買方信貸擔保,未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利益;我們一致同意《關於為客戶提供買方信貸擔保的議案》,並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七、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中聯環境對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客戶提供買方信貸擔保,能夠有效拓寬產品銷售渠道。公司已將上述擔保風險控制在最低水平,對公司的財產狀況、經營成果無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該擔保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監事會同意上述擔保事項。

八、累計對外擔保情況

截止2019年12月末,經股東會授權擔保金額398,125萬元,實際已簽約擔保金額204,100萬元,佔公司19年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12.94%。本次擔保後,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經股東會授權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48,000萬元,另經授權正在履約的中長期項目擔保額度為90,000萬元,總計338,000萬元,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21.44%,本公司無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等。

九、報備文件

1、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第九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意見。

盈峰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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