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七旬老汉盗取女子骨灰给儿子配“阴婚”,判刑了!

七旬老汉庞传某为了给死去的儿子配“阴亲”,盗取他人骨灰。近日,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盗窃骨灰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庞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安葬费8000元。


2019年3月31日,被告人庞传某为给自己去世多年的儿子庞衍某配“阴亲”,在丁某某(已去世)的丈夫张国某及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安排、雇佣他人将埋葬在墓地内的丁某某骨灰盗走,并埋葬在庞衍某的墓穴内。案发后,庞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害人张国某向平阴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平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传某行为构成盗窃骨灰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庞传某将丁某某的骨灰返还张国某,并赔偿张国某安葬费8000元。
法官提醒:
骨灰是死者骨骸,它作为一种“祭奠利益”,是死者的近亲属通过某种仪式表达对死者的追悼、追思、敬爱。庞传某采取秘密的方式将该骨灰窃取,用来给自己去世多年的儿子配“阴亲”,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不但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且有悖于我国的公序良俗。(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七旬老汉盗取女子骨灰给儿子配“阴婚”,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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