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法院:勞有所得 維權莫愁

西充法院:勞有所得 維權莫愁
西充法院:勞有所得 維權莫愁
西充法院:勞有所得 維權莫愁

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西充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創新維權形式,豐富維權載體,不斷加大執行力度,真正讓勞動者“勞有所得,勞有所獲”。

西充法院:勞有所得 維權莫愁

重拳出擊 惡意欠薪受懲處

“判決如下: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0元。”2019年10月11日,西充縣人民法院對李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進行宣判。

據悉,李某在承建西充縣某歌城裝修期間,有能力支付勞動報酬而拒不支付,數額較大,工人多次催討,還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責任,拖欠羅某等工人工資14餘萬元。法院審理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有效遏制惡意欠薪行為,西充縣人民法院一方面通過普法宣傳、案例警醒等方式引導勞動者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同公安、檢察院等部門建立惡意欠薪聯合懲戒機制,形成打擊合力,共同撐起勞動者權益“保護傘”。

悉心調解 春風化雨解糾紛

3月30日,在西充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楊馳的不懈努力下,十起涉及金額312492元的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系列案件,在一日內以調解方式結案,受到當事人的一致稱讚。

2017年,張某文和同鄉十名農民工準備去山東省青島市某建築公司工地幹活。臨出發前,其父張某興向王某等人承諾能掙到錢。工程結束後,工人們多次找張某文結算薪水,其以甲方未支付勞動報酬等理由拒絕支付。2020年3月16日,王某等人將張某父子雙雙起訴至西充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勞務報酬。

考慮到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金額大、時間長,西充縣人民法院決定採取調解方式化解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歷經法官一日三次調解,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同意撤回對被告張某興的起訴,同時與張某文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對調解結果很滿意。

西充縣人民法院多措並舉,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確保農民工的權益得以實現。2019年至今,共調解勞動爭議案件37件,涉及金額50餘萬元。

靈活執行 因案施策保權益

“多虧法官,我們公司經濟比較困難,但保證會陸續償還欠款。”2019年4月10日,四川某公司負責人鄧某對承辦法官說。

原告張某於2014年1月擔任四川某公司名下某有機農業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職位,2014年7月開始,原告工資遲遲未發放。與被告多次溝通未果,原告在2015年12月提出辭職申請,並在2016年8月向西充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工資54萬餘元,並支付經濟補償金2萬餘元。但判決生效後,被告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賠償義務。2017年6月,李某向西充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均未果。在窮盡執行措施和手段後,西充縣人民法院依法將該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19年4月10日,懾於法院強制措施,該公司負責人鄧某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在當天解除該公司限制措施。

針對勞動爭議案件的執行,西充縣人民法院綜合評估被執行人經濟狀況以及履行法定義務的主觀意願,對態度積極的,適用善意執行措施,積極促成雙方和解;對已“病入膏肓”的,果斷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堅決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利益。

責編:何心耘

編輯:李小剛

來源:西充法院

記者:朱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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