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夜裡伴著著孩子們細細的鼾聲,我在床上輾轉難眠,偷偷爬起,開了夜燈,在昏黃的燈下,翻了一翻床頭的書。恰巧看到了魯迅的《故鄉》。

如今有了孩子,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故鄉也越來越叫人懷念。買東西,過節,聊天,吃飯….時時記起。

尤其每近年關,保不準總要跟同事朋友感慨一下家鄉過年的趣味。什麼氛圍濃,年味足,好吃的多,三十夜裡圍著火爐守歲多有趣等等,根本都列舉不完。說實在年年都在盼望回鄉過年,極少如願。今年終於有幸拖家帶口回來了。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魯迅說:

這不是我20年來時時記得的故鄉? 我所記得的故鄉全不如此。我的故鄉好得多了。但要我記起他的美麗,說出他的佳處來,卻又沒有影像,沒有言辭了。彷彿也就如此。於是我自己解釋說:故鄉本也如此-雖然沒有進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涼,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變罷了,因為我這次回鄉,本沒有什麼好心緒

難得回來一回,必須保持好心情。然,當天冷,娃哭的時候,我便感到故鄉的不是來,冷且不提,打個電話還得找個好地方,娃生病,也沒醫院,娃要吃的菜,也沒地買,娃要洗澡,也沒地兒洗,到處都是泥…我也開始抱怨了,這還是我記憶的故鄉嗎?是我幼年乃至少年時期的樂土嗎?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中國人的尊嚴除了自己本身外,大抵便是自己的故鄉。故鄉就像自己的爹媽,不管走多遠,故鄉在心裡總是時時被掛懷,時時不能忘的地方。如果攤上被別人數落,少不了一陣面紅耳赤的爭辯,激起一片憤然來。所以情商高的人聊天一定會繞開故鄉這個話題,不繞也得提好的來說,這足以說明故鄉在中國人心中的地位。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天冷了,起了霜,我心裡更擔心起孩子來,深怕給凍壞了,可是最近小傢伙卻全然不顧的同狗跑來跑去,我怕狗身上的細菌會惹給孩子,又沒處洗澡,生病又沒有大醫院,一個成人的顧慮就這樣破壞了故鄉的風情。故鄉便不再神聖不可侵犯。

然而看著孩子無憂無慮的玩耍,才發現,我的孩子又如當年的我全然被這種新奇又沒有拘束的自由給帶偏了,也許未來,他的心裡也有一個伊甸園。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故鄉啊故鄉,其實你是我們人生中至純至淨的遇見,是我們人生最難忘的地方,是你陪伴了我們的童年,豐富了我們幼年的情感,裝飾了我們兒時的美夢,指引了未來我們更好的遇見,本該感謝你!然而我這個被你養大的孩子卻開始嫌棄你。

萬幸,我的孩子又很愛你。你知道光頭強為什麼不孤單了!?他說。

我問,為什麼?

因為農村太有趣了!隨便到處跑,也不會有樓下樓上的干涉,又沒車來車往,還能見到鳥,像喜鵲,畫眉,烏鴉,錦雞,麻雀…天天在眼皮底下跳,感覺像生活在森林裡一樣!偶爾還能在麥地裡發現兔子的蹤跡,總能看到松鼠在樹上跳來跳去,真是好玩極了!

孩子的快樂就是這樣的簡單。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拋開時代背景,其實我們都是理想主義者,故鄉不過是我們美化後的伊甸園,一個美化後的天地又怎能同現實做比對呢?故鄉還是原來的故鄉,只是我們都變了!

魯迅對故鄉的矛盾是對一個時代的思考,對人性的慨嘆。說的是故鄉,實則不是在講人嗎?我們熱愛故鄉,不也是因為那裡有我們最熟悉的親人,當走一走回來,看到家鄉人的熱情,理解,心情一定甜如吃蜜!

魯迅的小說裡大多部分人物原型都是來自自己的故鄉。是幼年的一雙睿智的眼睛,洞察的一切。他的故事裡,常常寫到自己受到故鄉人的揶揄,嘲笑,和不理解,也不時提到人的冷漠,無知和麻木。

《故鄉》中楊二嫂的刻薄勢利愛貪小便宜給人留下來很深的映象,之所以會有如此這樣的感受,不外乎這樣的人我們時常遇到。假設我們自己遇到這樣的人,心情一定會受到影響,故鄉人的劣跡勢必歸結到故鄉的頭上,對故鄉的留念便會少了一分。

發小是我們人生中最初的友誼,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是這部分會因為我們的成長環境和軌跡的變化而被封存,雖然他是指引遊子歸家的燈塔,然而卻又是對故鄉失去情義的理由。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魯迅,為什麼這不是我所記得的故鄉?

閏土的那聲“老爺”,最終導致他們彼此隔膜,如果閏土叫一聲“迅哥兒”,他們也是一樣的結局。

那一把幹青豆,不知道潤土選了多久,那一份掛念又何嘗沒有浸溼過他們的雙眼,那一聲老爺,是多麼無奈的圓滑,那埋在灰裡的碗碟,是多麼另他羞愧,然而故鄉最初的遇見最終還是變成了陌路,故鄉又少了一個牽掛。

故鄉最終成了美化後的伊甸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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