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城坝遗址保护规划》获省政府公布

2020年4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布了我省已通过评审并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的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渠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坝遗址保护规划获批并予以公布。

渠县《城坝遗址保护规划》获省政府公布


渠县《城坝遗址保护规划》获省政府公布

2006年5月,城坝遗址经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川东地区目前尚存的历史最早、历时最长、规模最大的古城遗址。近年来,城坝遗址考古发掘取得一系列重大发现,首次全面厘清了遗址功能分区,再现了宕渠古城,津关遗址、竹木简牍、东周墓葬大量青铜器的相继发现进一步显示城坝遗址的丰富文化内涵,凸显城坝遗址作为全国巴文化核心大遗址的重要地位及其重要历史文化价值。

渠县《城坝遗址保护规划》获省政府公布

为加强城坝遗址保护利用,渠县委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及时编制完成《城坝遗址保护规划》,明确了城坝遗址的保护区划、保护措施、考古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展示规划等,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坝遗址保护规划》是城坝遗址保护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为今后的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本遵循。(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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