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識產權日】警惕“國酒”背後有貓膩

4月26日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

4月20日至26日,我國開展全國知識產權宣傳週活動,

主題是“知識產權與健康中國”。

【世界知識產權日】警惕“國酒”背後有貓膩

在我國,酒文化盛行,

與酒有關的健康問題也很多,

其中,

假酒害人,已是人們的共識。

工業酒精勾兌,以次充好,

損害人的身體健康,

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世界知識產權日】警惕“國酒”背後有貓膩


假冒註冊商標,

侵犯原廠家知識產權,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

相關犯罪,必須受到嚴厲打擊!

近五年來,沭陽縣檢察院辦理涉假冒註冊商標案件21件,其中8件與假酒有關,佔38%,被假冒的多為茅臺、五糧液、夢之藍等高檔酒,假酒成本低,二三十元的酒瓶、包裝,裝上十幾元的低端酒,就可以賣上幾千上萬一箱,可謂是“低成本高回報”的“暴利行業”。


案情回顧

2019年1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汪某、陳某高價到酒店、小區門口等處收購大量“五糧液”“茅臺”等品牌酒的酒瓶、酒盒、瓶蓋等,併購買相關包裝材料,通過灌入低檔酒的方式生產假冒的飛天茅臺、五糧液、15年份茅臺酒,後組織人員對外銷售,已查明涉案金額50餘萬元。2020年2月,沭陽縣檢察院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對汪某等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世界知識產權日】警惕“國酒”背後有貓膩


何為假冒註冊商標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也就是說,假冒註冊商標將面臨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雖有重刑施壓,但面對“高回報”,不少人還是會鋌而走險。因此,除了嚴厲打擊,檢察官提醒廣大公民也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遠離“不正規渠道”

近年來,隨著網絡購物的普及,利用購物軟件、微信QQ、網頁外掛程序等進行假酒銷售的行為日益增多。面對不少打著超高折扣、秒殺、廠家回饋旗號的明顯低於市場價的菸酒產品,廣大消費者一定要頭腦清醒,莫貪小便宜,堅持從正規渠道購買,注意保存好發票,以便於日後維權。

2.莫貪“蠅頭小利”

辦案發現,所繳獲的假茅臺等名酒,單從外包裝上無法識別真假,主要因為假酒的外包裝是犯罪分子以幾十到上百不等的價格回收的,簡單地通過肉眼或者掃描酒盒、酒瓶上的二維碼,無法辨認真假。因此,建議大家喝完酒後,對酒瓶、酒盒做毀壞處理,防止包裝盒被回收,也不要為了幾十塊錢的蠅頭小利給犯罪分子可趁之機。

3.及時依法維權

購買酒水時注意外包裝箱、內包裝盒、瓶身的生產日期是否一致,包裝盒頂部及底部有無被拆過的痕跡,發現購買的酒存在質量問題,可通過12315投訴電話維權;發現假酒要及時報警,不要小事化了。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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