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称不保证年报真实性?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勤勉尽责

4月24日,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监局措辞颇为严厉地指出:“公司及相关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挑战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市场影响恶劣。”同时,要求公司重新编制年报。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并就兆新股份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及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4月27日开市起对兆新股份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01 年报发布

董监高均无法保证真实准确

2020 年 4 月 24 日,兆新股份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报告。

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是,公司的5位董事、3位监事及4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公司的审计机构也对公司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监高称不保证年报真实性?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勤勉尽责

来源:兆新股份公告

一份公开发布的年报,为何连参与编制、审议的董监高都集体声明“否认”,并竭力撇清关系呢?

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公司披露,公司存在一笔超过7亿元的短期融资实际未经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保理业务违规;长期投资减值计提合理性存疑。上述重大缺失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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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机构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中,同样提及了公司长期投资减值计提、子公司保理业务存疑。此外,审计机构还表示,公司存在多起诉讼,多起对外投资尚未对业绩补偿及投资违约事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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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挑战信披制度严肃性须重新编制披露年报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履职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中,新增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异议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明确董监高异议程序,促使董监高充分行使信息披露审议权利,忠实勤勉履行义务。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对于未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的,深交所表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深交所强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

对于兆新股份年报披露的情况,深圳证监局于4月26日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

董监高称不保证年报真实性?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勤勉尽责

深圳证监局调查后认为,公司在此次年报披露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上仅对是否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形成决议,并未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报,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二、公司董监高对所提的异议事项应当核实清楚,并如实在公司2019年年报中反映,不能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无法审阅年报等作为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钦湖、财务总监苏正的声明违反了证监会“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公司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挑战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市场影响恶劣。

深圳证监局要求,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

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并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对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进行审议,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报。

同时,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任职之前,所有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着眼于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的大局,立足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所有投资者的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

03 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这份不被董监高认可的年报显示,2019年营收4.31亿元,同比下滑28.55%,净利亏损2.75亿元。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且2019年度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4月24日停牌一天,4月27日复牌,股票简称由“兆新股份”变更为“*ST兆新”。

兆新股份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深交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

记者:解旖媛

编辑:余嘉欣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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