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公司代碼:601579 公司簡稱:會稽山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虞偉強、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陳紅兵 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陳紅兵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產品銷售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銷售渠道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區域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注:以上數據口徑為酒類業務。

經銷商情況:

單位:個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關於實施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進展情況

公司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開的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預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 15,000 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30,000 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3.65 元/股(含);回購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止。公司於 2019 年 9月 6 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股份回購實施期限延期的議案》,對本次股份回購實施期限進行延期,即回購實施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2日止, 除回購期限延長外,回購預案的其他內容未發生變化。相關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編號:2019-009、2019-024、2019-043、2019-068)。

截至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完成回購股份,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7,896,591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3.5983%,回購最高價格為 8.90/股,回購最低價格為 7.55 元/股,回購均價 8.49 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151,945,734.50 元(不含交易費用)。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3月1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會稽山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公告編號: 2020-012)。

2、關於華舍廠區房屋拆遷補償事宜進展情況

2019 年 5 月 6 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紹興市柯橋區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華舍街道辦事處簽署的議案》,董事會同意紹興市柯橋區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對公司座落於鑑湖路的華舍街道阮三、亭東村地塊內的華舍廠區房屋及附屬物進行拆遷和搬遷補償,拆遷補償款總額為532,437,072.00元。公司已於2019 年 7 月 5 日收到了紹興市柯橋區華舍街道辦事處支付給公司的第一筆房屋拆遷補償款人民幣 212,974,828.80 元。相關內容詳見公司於 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7 月 6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關於公司與紹興市柯橋區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華舍街道辦事處簽署的公告》(編號:2019-40)和《關於公司收到部分房屋拆遷補償款的進展公告》(編號:2019-51)。

3、關於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出具2019年度“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說明

2020年4月15日,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向公司出具了《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審計報告》(天健審〔2020〕2068 號)的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三(二)2 所述,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會稽山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32.97%,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已被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精功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進入重整程序,截至審計報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來結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董事會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會稽山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涉及事項說明如下:

(1)截至本報告披露之日,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司法凍結和輪候司法凍結。2019 年 9 月 17 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於依法裁定受理對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並指定浙江越光律師事務所擔任精功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會稽山不在重整申請範圍內。2020年3月12日,浙江越光律師事務所因無法在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按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提交了將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延長的申請。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七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了(2019)浙0603破23號的《民事裁定書》,裁定浙江越光律師事務所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延長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時止。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已分別於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7 月 22 日、2019 年 8 月8 日、2019 年 9 月 4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9-026、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57、2019-07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

(2)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所涉及事項均與公司無關聯,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直接重大不利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3)公司控股股東進入重整程序,將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存在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上述強調事項的後續進展及影響情況,並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公司指定媒體和網站披露,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公司董事會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公司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公司董事會將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內部控制水平,積極化解上述強調事項段所涉及事項可能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5)鑑於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董事會提醒廣大投資者理性、正確評估該強調事項的後續進展對公司的影響,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偉強

日期2020年4月2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