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增值稅‘三流一致’的偽命題

有關增值稅‘三流一致’的偽命題

什麼是增值稅“三流一致”?

增值稅是以商品、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價外稅屬於間接稅,由最終消費者負擔。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增值稅實務中所說的“三流”,是指貨物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一致”是指貨物、資金、發票的流向指向同一法律主體。在涉及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的情況下,貨物流可能會被解釋成勞務流、服務流。

有關增值稅‘三流一致’的偽命題

但是事實上從來就沒有什麼“三流一致”

一、“三流一致,方得抵扣”的規定的由來

事實上,“三流一致,方得抵扣”的規定並未明確見諸於任何現行的正式的增值稅稅政文件,僅散見於各級稅務局稽查部門的稽查經驗總結、稽查檢查提綱或江湖上財稅大師賺足眼球的滔滔演講之中。也就是說,該政策並非稅收公開文件的公開規定,不屬於有效的稅收政策。沒有正式法源的政策,在行政執法中是不能作為執法依據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師出無名,引起非議紛紛,也就在所難免了。

那增值稅實務中何以出現“三流不一致,不得抵扣”的潛規則的呢?中國古代成語“三人成虎”應該就是這類事情的典型註腳。

二、市場經濟離不開商業信用,離不開發達的金融,離不開便捷的物流……

1、資金流方面。必要的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信用體系即包括銀行信用也包括商業信用等。對“資金流一致”的狹義理解,直接擠佔了必要的商業信用的存在空間。而這,與我國現階段正極力倡導的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方向是極不合拍的。

“三流一致”的狹義理解,要求資金流轉一律點對點,直接排斥市場經濟所依賴的信用體系,致使很多正常的金融結算、金融創新、商業信用等受到不正常的排斥。新興的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平臺等更是將深受壓迫,前行艱難。

2、貨物流方面。要求貨物流完全的嚴格的點對點流轉更是近乎荒唐。別說是在市場經濟下,就是在計劃經濟下,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它只可能存在於原始的以物易物的簡單經濟中。

試想,註冊在北京的甲企業向深圳的乙企業採購一批貨物,銷售給上海的丙企業。要求標的物首先必須運送到北京甲企業入庫,然後再由北京發往上海。這樣的政策是何等的荒唐。這絕不是一個正常商人所能做出的事。這也不是法制政府要求經濟主體所做的事。——只有傻子才會這樣幹。

3、發票流方面。這是唯一可以要求一致的。

有關增值稅‘三流一致’的偽命題

【結語】

“三流一致”,主要是防範發票虛開問題。但“三流”一致,未必就沒有虛開問題。而“三流”不一致,也未必就一定會有虛開問題。到底有沒有虛開問題,還得拿證據來說話。

因此,小編在這裡亮出增值稅上的真正解法:從來就沒有什麼“三流一致”。“三流一致”,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

小編建議:從比較務實的角度來說,能做到“三流”一致,一定要“三流”一致;做不到的,要保證或證明業務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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