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運費承運出事故 惹出19萬元鉅額賠償

近日,襄陽鐵路運輸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疫情後復工運輸貨物受損,承運人因疫情收入驟減無力賠償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件。

千元運費承運出事故  惹出19萬元鉅額賠償

2020年4月, 某電氣公司將價值38萬的配電櫃交給從事物流行業的張某、蔡某運輸,張某、蔡某又將配電櫃交給潘某運往十堰。在離目的地百米之距時,配電櫃滑落車下嚴重受損,各項損失共計19萬餘元,電氣公司遂起訴要求張某、蔡某、潘某承擔賠償責任。經開庭審理,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是,本案運費僅兩千餘元,被告潘某表明暫無履行能力,依法判決後必然涉及強制執行,無疑給被告潘某的生活困境雪上加霜。故承辦法官力爭各方和平化解矛盾,專門組織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到被告潘某家中實地走訪、現場調解。看到潘某家中的困難情形,原告法定代表人發自內心地同情,主動放棄大部分訴求,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各方迅速就賠償金額、支付方式等進行了約定,簽訂調解協議,並當場履行2萬餘元,剩餘款項約定在明年5月底前付清。


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襄鐵法院秉承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理念,既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又考慮疫情客觀影響等因素,堅持把調解工作貫穿始終,引導當事人互諒互讓、共克時艱。今年至今,民商事案件調撤結案率達84.8%,既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妥善解決了矛盾糾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

文/梁輝、樊瑩;圖/樊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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