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城投的錢去哪兒了?

文丨楊曉懌

經歷了今年上半年久違的寬鬆之後,城投債的發行規模與淨融資額都達到了新高。但在三季度資金環境收緊後,城投的現金流再次告急,多地又開始出現風險因素。因此,當投資人們看著還算不錯的城投報表,不禁發出靈魂拷問:城投的錢都去哪兒了?

一、財政隱性債務

隨著《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落地,政府對於預算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但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多、過去兩年的操作不規範、以及近年來的財政緊張,地方政府始終無法消化問題,導致有許多隱性債務仍然存在、財政負有一定的支付義務。雖然2019年開啟了一輪隱性債務的置換,但置換對資金用途、償還方式作出了要求,許多隱性債並不符合置換要求,導致地方財政更難以解決、只能把問題甩給城投。

正如《政府投資條例》落地後許多EPC+F項目的業主從政府部門改成了城投公司一樣,地方政府唯一解決隱性債務的辦法就是把償付責任轉嫁給城投公司,讓城投公司進行“代償”。這一現象在各地都屢見不鮮,雖然保障了地方財政的穩定性,但也讓平臺公司的債務負擔進一步加大。不過,城投之所以特殊正是由於相對模糊的政企關係,幫財政渡過難關屬於應盡的義務。

二、高昂的管理開支

在經歷了兩輪“轉型”後,許多城投不再是隻負責融資的“空殼平臺”,而是成為了坐擁百億資產的企業集團。不過,企業與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意味著城投管理成本的快速上升,在員工人數不斷攀升、管理資產規模不斷增長之後,城投公司的管理費用也動輒數億,且有一定的“剛性”,成為了蠶食經營利潤的大頭。

事實上,城投公司不僅要負擔自己的管理費用,還經常需要負擔一些財政上不好安排的費用。因此,隨著城投公司的壯大,管理費用及其他各類費用也在不斷的增長;無論財務報表怎樣粉飾,各類費用的規模一直在持續增加。

三、倒虧錢的固定資產

在城投評級、融資的過程中,資產規模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指標。因此,許多地方政府都將大量資產裝入平臺公司,以達到評級的相關要求。但是,政府劃入平臺公司的大多是公益性資產,並沒有現金流入;相反,城投公司還需要負擔資產對應的各項成本以及人員安置問題。

尤其是一些民生類資產,以前還需要政府每年安排預算進行支持;在劃轉給城投公司後,往往由城投公司自行承擔,尤其在財政相對緊張之時,更是需要城投自己“解決”,財政並沒有餘力進行支撐。因此,許多平臺不僅沒有從資產中受益,還為了維持資產規模每年付出很大的成本;即使有一部分經營性項目的收入作為補充,但綜合來看依舊是入不敷出。

四、借新還舊與融資成本

城投債是“信仰”,城投借新還舊是一種常態。但在持續借新還舊、債務持續擴張的過程中,融資成本是一筆很大的開支;並且許多結構化融資的成本並沒有體現在財務費用上,而是隱藏在城投運行的綜合成本之中。

儘管許多城投都對外宣稱自己“不差錢”,賬面上還有大量現金;但除了一線城市、省會城市之外,城投真正可動用的“現金”規模並不是很多。正如城投賬面上的資產並不是真正的資產一樣,城投賬面上的現金往往也不是隨時可動用的現金。

五、履行公益性企業責任

城投作為地方政府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的平臺,同樣擔負著很重的社會責任。在地方發生突發情況需要處置、或者是需要支出時,地方政府也會第一個想到城投,通過城投來解決資金問題。

但是,這些應急支出是不存在“歸還”概念的,花了就是花了;在政府看來,這就是城投應盡的社會義務,並不會給予更多的回報。

六、託底土地市場

在今年稅收收入下降的情況下,許多地方政府都把目光轉向了土地出讓,希望通過擴充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來平衡地方可用財力。雖然有一部分地區的土地市場確實回暖、享受到了新型城鎮化的紅利;但也有很多地區的土地市場仍然處於封凍狀態,預計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目標無法完成。

因此,一些地區的城投不得不擔任“白馬騎士”、親自下場摘地;既是為了幫助財政完成預算收入的目標,也是對當地的土地市場、地產市場進行託底。考慮到摘地的資金來源必須是自有資金,無法採用成本較低的方式融資,這一支出也加大了城投的壓力。

結語

地方財政與城投向來一體兩面,在財政基本面未能寬裕的情況下,城投的真實財務狀況很難得到改善。因此,一旦融資大環境收緊,城投必然面對資金壓力;雖然看起來家大業大,但架不住花錢的地方實在是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