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短期化的合作問題

目前銀行保險合作關注的重點是代理保費的高低以及所收手續費多或者少。特別是保監會出臺了1+1的合作模式後也就是一家銀行只能為一家保險公司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的政策之後,現在許多銀行都是以要求要過高的代理費用和大量的保險資金作為銀保合作的籌碼為自己賺取中間業務收入。眼裡只看中短期的高額收入費用,管理方式有非常明顯的急功近利的特點。銀行在代理保險產品時缺乏的了營銷策劃更缺乏管理計劃,也不去注重產品宣傳,主要是依靠保險公司來做宣傳是遠遠不夠的,關於利益的分配缺乏了激機性的激勵所以導致銀行保險停帶不前問題。銀行與保險公司網絡信息系統的技術平臺不統一,導致了為客戶金融服務是效力有所減慢。銀行與保險公司的系統部統一信息化網絡管理水平無無法進行全面的管理,導致投保到承保浪費過長的時間影響客戶對保險的認可度和認知度。

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銀行保保雙方都沒有真正的做到資源共享各自都進行了保留,銀保雙方的客戶資源也沒有很好得到充分利用所有影響到了合作的關係,更需要繼續深入的去挖掘出大量的客戶資源實行資源共享。在銀保雙方合作過程人才的缺乏是相當重要的但是更加的缺乏是的高素質的人才,在這方面也是一個存在的問題,銀行櫃檯員人沒有經過保險系統的培訓對保險系統的操作不夠熟悉,銀行中少數人員擁有保險代理資格證的遠遠不能滿足保險代理業務的發展及需求銀保雙方不重視這一個方面的問題。銀行比較喜歡銷售簡單化的保險產品對於複雜性的產品不夠熟悉,所有容易操作簡單化的銀行保險產品,對保險業的法律制度、法規規則不研究也不熟悉,缺乏對保險產品功能的認識度,特點操作規則以及營銷技巧掌握的訓練導致銷售出現誤導問題比較明顯,某些基層銀行對於這些實質性的問題不給予理會而進行下新的任務,導致銀行的一些從事業務人員在宣傳和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片面性、欺騙性、誤導性所導致代理保險業務時發生糾紛問題使得銀行保險在整個市場中的名譽受到損害,這些問題需要儘快的解決如果不得到很好的解決將會不利於銀行保險產品的銷售,更不利於銀行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使得銀行保險走向會要進行大幅度的改變。

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銀保雙方嚴重的缺乏溝通,產品單一化問題

雖然銀行與保險公司在進行談判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同時,通常都會表示要加強雙方的聯繫和溝通,信息的互通,人員的往來,感情的增長,共同進行開發產品,但實質上雙方都沒有做這些方面的事情,信息的往來很少感情更是無法增長,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沒有讓銀行的參與,而銀行也不向保險公司提供客戶的需求,這樣就會使合適銀行保險的產品的需求缺乏客戶將很難買到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影響銀保合作的深度和廣泛發展的方向。此外,銀保雙方沒有進行深入的市場調查及研究,造成現在銀保市場上保險產品的缺乏,缺乏產品的特色化及個性化,業務的競爭顯示的沒有差異,保險產品基本上不能與銀行產品互補,各種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都是大同小異,發揮不出其技術的優勢,只能採用拼手續費等較為不夠理想的手段來競爭,在銀行網點裡推出的銀行保險產品很大一部分是比較簡單容易銷售類似定期的產品,保障功能缺乏。產品比較單一所帶來的惡性競爭。在我國目前資本市場的條件下,分紅型產品佔比過高,勢必會造成過高的資本運營和分紅的壓力。

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不平衡關係導致合作基礎的不穩定問題

除我國外許多國外的銀行保險主要採取有效的三種模式:一是(主要是銀行兼業代理模式)這是最低級的,保險公司提供出產品銀行提供出銷售渠道,收取中間手續費;二是(主要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這個是次要的也有許多國家是採取這種模式的,銀行與保險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關係,簽署的合同都是較為長期的合作合同,銀行除了收取高額手續費外還分享了保險業務部分的利潤;三是(主要是銀行股權保險公司)這個是目前來說是比較好的一種合作方式,通過股權紐帶參與到經營保險業務發展,發展中的國家都是選擇第一種模式和第二種模式而發達國家基本上都選擇第三中模式,在我們國家現在主要是選擇最低層次的第一種模式,在銀行保險合作保險閤中銀行主要佔主導地位保險公司就處於次要的。

銀行和保險雙方合作的問題有哪些需要注意?

銀行網點成為稀缺的資源要保險公司都搶著佔有,銀保合作方這個案主要是由保險公司先提出的,保險公司能想到充分利用銀行的客戶資源為自己賺取保費,對一些比較中大型的銀行採取了強攻略方式,希望能夠與其合作,使得銀行產生了優越感,佔盡了優勢。導致雙方地位事實上存在著不平等的關係,銀行銷售保險產品主要是為了增加自己的中間收入,現在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的關鍵主要是看給是手續費用的高低,手續費過高形成了保險公司的成本高額的支出支付這個高額的費用會出現合作的不平衡,手續過低少,銀行不願合作而且會利用自己有效的資源經常更換合作的對象,保險公司隨時隨地會失去合作營業網點失去佔有的市場,銀保合作不平等基礎嚴重的不夠穩定,合作行為存在短期化帶來較大的風險很難進行有效防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