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實習生可以退稅而正式員工沒得退?

近日,木啟君的朋友Mary跑過來說“為什麼我們公司的實習生在朋友圈秀自己退了4000多塊的稅啊,而我一個正式員工卻沒有退稅的資格……”(Excuse m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跟Mary類似的困惑呢?是不是覺得突然間身邊的人都在退稅,唯獨自己卻好像被稅局漏掉了?


本期我們將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件關乎所有納稅人的瑣事——退個稅


為什麼能退個稅


​退稅原因一

預扣預繳與年度匯繳適用的稅率不同


我們的收入一般為以下幾類: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


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將這四類收入進行加總,再減除年基本扣除(每年6萬元)、專項扣除(社保費個人承擔部分)、專項附加扣除(如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其他扣除(例如商業保險、捐贈支出)等,最後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即可得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自2019年起,個人所得稅按照年度綜合所得進行計稅申報,也就是在取得收入的當月先按照預扣稅率進行預扣預繳,在年度終了再進行年度的個稅彙算清繳。


因此,在預扣預繳的時候,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在預繳時一般不考慮上述各項扣除,並按照20%-40%不等的預扣稅率進行計稅,由此,在年終進行個稅彙算清繳時,可能會由於扣除項目的導入,而導致稅率降檔(也可能升檔),從而導致退稅或(補稅)的情形。


為什麼實習生可以退稅而正式員工沒得退?


為什麼實習生可以退稅而正式員工沒得退?


為什麼實習生可以退稅而正式員工沒得退?


為什麼實習生可以退稅而正式員工沒得退?


為什麼實習生可以退稅而正式員工沒得退?

MINI CASE


Mary是公司的實習生,2019年期間每個月獲得2,500元的實習工資,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收入。


按照勞務報酬的預扣預繳計稅方式,她每個月要預繳340元的稅費,一年預繳稅費為4,080元。同時,Mary的全年實習收入仍未達到個稅起徵點,因此,她每月預繳的個稅可以在年度個稅匯繳時申請全部退還。


預扣預繳

勞務報酬:2,500元/月

預繳稅費:(2,500-800)×20%=340元/月

預繳稅費合計:340×12=4,080元

彙算清繳

綜合所得:2,500×12×80%=24,000元/年

基本扣除:60,000/年

由於綜合所得未超過6萬元,故應納稅所得額為0,Mary不需要繳納個稅。

應退稅額:4,080元


與勞務報酬所得類似,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即授權專利、知識產權獲得的收入)的計稅方式與工資薪金所得的預扣預繳適用稅率不同,因此,在彙算清繳的時候,很可能會產生退稅情形。


這裡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有從兩處以上獲得收入,即使你的收入未超過6萬元/年,你能夠退稅單概率也是很大的。


MINI CASE

陳小姐是一家貿易公司的行政,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是4,800元,每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為800元,沒有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另外,陳小姐還是某報刊的兼職作家,每個季度完成4篇文章的發表後能獲得1,000元/季度的稿酬收入。個稅彙算清繳後,退稅112元。


預扣預繳

工資薪金:4,800元/月

基本扣除:5,000元/月

專項扣除:800元/月

由於每月工資薪金未超過5,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0

稿酬:1,000元/次

預繳稅費:

(1,000-800)×70%×20%=28元/季度

彙算清繳

綜合所得:

4,800×12+(1,000-800)×70%×4=58,160元/年

基本扣除:60,000元/年

由於陳小姐的綜合所得未超過6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為0。陳小姐可申請退還預繳的稿酬所得的稅款112元(28×4)。


退稅原因二

未申報/少申報扣除項目


發生退稅的另一個常見原因是未申報/少申報扣除項目。我們再來複習一下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全年綜合所得-基本扣除(6萬)-專項扣除(個人負擔的社保費)-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繼續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大病醫療,其中,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的扣除是每月常規發生的,被漏掉的概率不高。


但繼續教育和大病醫療的扣除一般是一次性的,而且要符合條件後才能進行扣除(例如第四季度才考取CPA,以及年末才發生大病支出等),因此在彙算清繳的時候補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也是獲得退稅的一個原因。


MINI CASE

我們來看看小龔的案例。小龔是一名前端工程師,他月收入10,000元,個人負擔繳納社保費用每月2,000元,2019年取得了工程師證書,取得當月未申報專項附加扣除,2019年已預扣預繳個稅1,080元。在算清繳時,小龔補充申報繼續教育的專項附加扣除,退稅108元。


預扣預繳

工資薪金:10,000元/月

基本扣除:5,000元/月

專項扣除:2,000元/月

預繳稅額:

(10,000×12-2,000×12-60,000)×3% =1,080元

彙算清繳

綜合所得:10,000×12=120,000元

基本扣除:60,000元

專項扣除:2,000×12元

專項附加扣除:3,600元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可申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3,600元)

應納稅所得:32,400元

應納稅額:32,400×3%=972元

應退稅額:1,080-972=108元


退稅原因三

退休情況


MINI CASE

許阿姨在2019年9月1日正式退休,退休前工資薪金每月8,000元,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5,000元。每月預扣預繳90元,前8個月合計720元。個稅匯繳後,退稅600元。


預扣預繳

工資薪金:8,000元/月

預繳稅額:

(8,000-5,000)×3%×8=720元

個稅匯繳

全年應納稅額:

(8,000×8-60,000)×3%=120元

應退稅:720-120=600元

(注意,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不算進應納稅所得額喲!)


看完別人的退稅案例,你是否也心動了呢?趕緊拿起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彙算清繳吧~


最後,順便科普一下,如果您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1. 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

2. 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

3. 納稅人已經預約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當然,即使你符合上面的情形,也可以辦理彙算清繳,這是你的權利,不過彙算清繳的結果可能是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


最後木啟君提醒一句:有退即有補,不要以為自己只會出現退稅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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