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司法】​一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被依法收監執行

【城廂司法】​一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被依法收監執行


  近日,城廂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在公安、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支持下,順利將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肖某依法收監,這是城廂區今年首例社區矯正對象因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被依法收監執行。

  據瞭解,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肖某,因犯開設賭場罪於2014年被城廂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2016年因疾病經城廂區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肖某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2020年,城廂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定期組織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病情複查工作,並聯合市社區矯正管理局對肖某病情複查情況進行委託鑑定。經我市省定的醫療部門專家鑑定,肖某的疾病臨床治癒,趨於穩定,不屬於《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規定的範圍,屬於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刑期未滿的。

  城廂區社區矯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向城廂區人民法院提請對肖某的收監執行建議。城廂區人民法院及時依法做出收監執行決定,決定對肖某予以收監。肖某於2021年元月22日被公安機關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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