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出臺食品安全工作監管事權清單

近日,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依據《食品安全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印發了《榆林市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

《事權清單》的出臺,是適應榆林食品安全監管形勢任務的需要,也是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的重要舉措。《事權清單》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權責一致、齊抓共管和失職照單追責、盡職照單免責的原則,明確了市紀委監委等32個市級部門和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管事權,進一步落實了我市食品安全有關部門的主管和監管責任,健全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全過程無縫隙的監管體系。對健全事權清晰、權責明確、密切配合、執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提升榆林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地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供稿:範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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